智能商務研究中心
智能商務研究中心

(Smart Business Center)

壹、名稱

    本研究中心依『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各研究中心設置與管理辦法』設立,訂名為「智能商務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貳、設立宗旨

    隨著兩岸政治的演變與經貿不斷的往來和發展,形成一個獨特的大中華經濟體系,加上全球區域經濟體系的形成,如何讓企業透過前瞻性、創新性與策略性的智能商務方式,為企業創造出高價值的商務模式,是值得深入研究的方向。智能商務研究中心在初期是一個以針對台灣服務產業在大中國市場上的開拓與發展、企業品牌服務等商務活動的研究中心。

本中心和國內學術與企業的巨量資料權威研究團隊進行深度跨領域之合作,透過企業的海量資料分析將其轉換成知識、分析與結論,輔助決策者做出明智之決策,了解客戶消費行為以做好「顧客關係管理」及「外科手術式」行銷及服務,從而降低企業成本並提升企業成長與競爭力,將研究結果從學界延伸到實務界,帶動台灣服務產業深度與廣度的成長。對未來服務業透過IT科技,進一步產業結構重整及服務業面貌重塑之新商機提供諮詢服務。

參、研究活動內容(主要任務)

  一、定期和產官學舉辦本中心研究相關之高峰論壇會議、學術與實務研討   

    會,從台灣服務產業的商業需求,發展出重要研究議題並產生實際研究

    成果。

  二、整合運用國內外產官學合作之技術應用的相關研究人力與研究資源,擴

    充研究之深度、廣度、實用度與精準度。

  三、推動產官學研究計畫,提供與發展研究議題,並建立相關研究與

    討論之交流平台,以及提供企業與政府之諮詢與服務。

  四、促進人才交流,提供學生與產業間的產學合作機會。

肆、經費、設備及人力來源

  本中心透過產官學之合作,由企業捐贈或政府補助,維持中心之運作。

伍、所需本校(院)人力或設備支援

暫無

陸、研究人員及其組織

  本中心是由台大工商管理學系暨商學研究所陳文華教授領導之研究團隊、結合國內外著名企業以及國內外專家學者顧問共同合作。

  本中心研究人員之聘任包括校內研究員與校外學者專家兩類。

  本中心設諮詢顧問若干名,由中心主任聘請相關之資深學者專家擔任之。

  校內研究員得參與中心之組織與管理活動,校外學者專家得視實際之需要,由中心主任邀請之。本中心設置主任一人,負責中心整體業務之活動規劃與督導執行。本中心依功能運作設置學術發展組、資訊研究組、行政管理組三組別:

一、「學術發展組」 負責對外推動產官學合作、相關學術研究、舉辦高峰論壇、

  座談會與研討會等。

二、「資訊研究組」負責商業情報分析、建構資料庫、知識管理與交流平台與提供業界與政府諮詢等。

三、「行政管理組」負責本中心相關行政事務、研究報告出版事務、協助本中心之組織管理與運作等。

各組組長由主任聘兼之,執行各組業務。必要時得視工作內容另行推薦校內相關教師兼任之。

柒、預定設立期限(最多以三年為一期,屆時得申請延長)

三年,視成果與需求,必要時申請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