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
活動起日:2019-08-14 
發佈日期:2019-08-14 
瀏覽數:79  2019-08-14 更新
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
Ø  申請資格 :
1.     107-2學業成績80分以上, 無一科不及格, 無不良紀錄。
2.     家境清寒者優先。
3.     受領本獎學金者, 不得兼領其他獎學金。
Ø  繳交文件 :
1.     專用申請書(見附件第3)
2.     107-2本校成績單正本及獎懲紀錄證明
3.     政府清寒證明 : 低收或中低收
4.     未持有第3項證明者, 一律檢附107年度父母本人及兄弟姊妹之國稅局所得清單(詳細見附件說明)
5.     導師或推薦老師簽名過之自傳(內容須說明家境目前狀況至少1A4)
6.     其他說明請務必詳見附件
Ø  文件繳交期限 : 108920 星期五 (逾期或缺件不受理)
 


附件1: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