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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
博士班課程介紹

 博士班修業年限為二至七年。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自轉入博士班起,其修業年限依照前項規定辦理。博士班畢業最低學分為十八學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至少須修滿三十學分。以上均不包括畢業論文。


台大會計系博士班手冊

    本所博士班課程可分為下列三個部分:

  •   
    本所指定必修課程
  •   
    本所指定必修或相關領域內選修之課程
  •   
    本所未指定之其他相關領域選修課程
英語能力
自九十八學年度入學之博士生,畢業前須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能力之英語能力檢測證明,不得以本校「研究生線上英語」課程抵免。各英語能力測驗應通過之門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