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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第一學期 服務學習三課程注意事項
Activity day:2015-08-19 
Published At:2015-08-19 
Views:191  2017-02-12 updated

資管系104學年度服務學習三修課規定

一、服務學習三限修本系開授課程,或以抵免方式修習課外活動組開授之「服務學習三課業輔導StuAct1015」、「服務學習(三)校內服務StuAct1021」、「服務學習三社會服務StuAct1008」,原則上不開放其他單位之服務三抵免。

二、本系服務學習三不開放初選,請符合各班次資格者前往系辦索取授權碼加簽。

三、本系服務三各班規定如下:

l   第一班:系學會幹部(系主任開授)

1.    系學會幹部及對外大型活動(宿營、資管營、之夜、資管週、杜鵑花節)之總召,服務時數至少須達15小時。須於辦理活動當學期選修本班次。

2.    符合上列資格者,請於開學一週內繳交 「服務內容規畫報告」,含預計服務內容及時數,由授課老師審核。審核通過後可至系辦領取權碼加簽。

3.    期末報告:請針對期初之規畫報告,詳述本學期實際服務內容、時數及心得。

4.    評分方式:依據服務內容、時數及期末報告,由授課老師評定通過與否

 

l   第二班:電腦中心服務(系上教授擔任電腦中心主任時開設)

1.    支援電腦中心進行網頁建置、更新或設計等相關業務。

2.    須符合電腦中心對於技術之要求(請見附件),經電腦中心助教審核通過者可至系辦領取授權碼加簽。

 



Attachments1:服務三課程大綱.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