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論文考試注意事項
一、學位考試作業時間
項目 截止日期 說明
上學期 下學期
申請學位考試 11月25日 4月25日

應繳交文件至管院一號館705,由系辦統一送所長核章後報校。

1. 研究所歷年成績表
2. 畢業學分審核表(校版)
3. 碩士班畢業學分審核表(系所版)
4. 學位考試申請書(請至 myntu/學生專區/課務資訊/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印出後並經指導教授簽名)
5. 英文能力測驗成績單影本(並攜帶正本,驗畢可領回)

舉行學位考試 通過學位考試後尚有修正或送印論文等事宜,建議學位考試舉行時間以離校手續截止日前至少兩週為宜。
撤銷學位考試 1月31日 7月31日 已申請學位考試之研究生因故無法於該學期內舉行學位考試,請填寫撤銷申請書(經指導教授簽名)後送交管院一號館705室。逾期未撤銷亦未舉行考試者,以一次不及格論。
離校手續 1月31日 8月15日

辦理離校手續前完成以下程序:
1.以計中帳密登入「電子學位論文服務系統(http://etds.lib.ntu.edu.tw/etdsystem/submit/submitLogin)上傳電子學位論文(圖書館說明網頁 http://www.lib.ntu.edu.tw/node/103)
2.Email
以下檔案至系辦信箱
macct@ntu.edu.tw

(1)Email主旨:學號+姓名論文(例如:R11722001_劉○○論文)
(2)檢附論文全文(檔名:學號_姓名論文.pdf)(例如:R11722001_劉○○論文):請參考國立臺灣大學碩、博士學位論文格式規範 (ntu.edu.tw)
(3)檢附畢業論文清冊檔(檔名:學號_姓名.xls)
(4)檢附「論文原創性比對聲明書」
(檔名:學號_姓名_論文原創性比對聲明書.pdf)(例如:R11722001_劉
○○論文原創性比對聲明書)

3.負責人員收信後將於三天內回信確認;不符上述規格者視同病毒信件,逕予刪除。
4.歸還向系所借閱之論文
5.繳交論文至圖書館:2本(精/平裝皆可)
6.進入本校Info學生項下「畢業生離校查詢系統」進行離校手續進度查詢(無須使用離校手續單)。

二、舉行學位考試應注意事項:注意事項詳細連結頁面
三、請踴躍申請論文獎學金,為本所爭光。
四、其他規定:論文指導教授與研究生互動準則碩士學位考試聘用特殊學術考試委員準則、碩士班手冊

五、學位考試系所承辦人:駱蔚瀅助教(3366-1110轉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