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論文考試(口試)注意事項
一、學位考試作業時間
項目 截止日期 說明
上學期 下學期
申請學位考試 1125 425

應繳交文件至系辦,由系辦統一送所長核章後報校。
1.研究所歷年成績表
2.
畢業學分審核表(校版)

3.學位考試申請書(MyNTU/學生專區/課務資訊/碩博士學位申請,印出後並經指導教授簽名)

舉行學位考試

通過學位考試後尚有修正或送印論文等事宜,建請學位考試舉行時間以離校手續截止日前至少兩週為宜。

撤銷學位考試 131 731 已申請學位考試之研究生因故無法於該學期內舉行學位考試,請填寫撤銷申請書(經指導教授簽名)後送交系辦。逾期未撤銷亦未舉行考試者,以一次不及格論。
離校手續 131 815

辦理離校手續前完成以下程序:
1.完成臺大博碩士論文資料庫建置」作業(http://etds.lib.ntu.edu.tw/etdsystem/submit/submitLogin)
2.Email以下檔案至系辦信箱 macct@ntu.edu.tw

(1)Email主旨: 學號+姓名論文(r10722001○○○論文)
(2)檢附論文全文檔(檔名:fd90722001.doc)或pdf檔:請參考「臺大論文封面範本
(3)檢附論文摘要檔(檔名:bd90722001.doc):詳範本
(4)檢附畢業論文清冊(檔名:畢業論文清冊.xls)
(5)檢附「論文原創性比對聲明書」

3.系辦收信後將於三天內回信確認;不符上述規格者視同病毒信件,逕予刪除。
4.歸還系辦借閱之論文
5.繳交論文至圖書館:2本(精平裝皆可)

6.進入本校Info學生項下「畢業生離校查詢系統」進行離校手續進度查詢。

二、舉行學位考試應注意事項
時間 項目 說明  
口試前兩週

1.決定口試時間及場地(院辦林小姐33661860)

口試場地限於本校內,請逕至院辦公室借用,本系恕不負責。由於本院畢業人數眾多,請儘早決定口試時間。  

2.口試委員名單報校

1.填寫[碩士學位考試委員名冊][審查費及交通費申報表]
2.Email[考試委員名冊]weiyin@ntu.edu.twddjhuang@ntu.edu.tw (莊東大助教)
3.Email主旨: r90722001○○考試委員名冊

 

3.若有學校資料庫中無匯款帳號之口試委員

因口試費用一律採匯款方式發放,因此若口試委員中有「校外委員」,請依以下方式處理:
1.若助教通知無須詢問口試委員帳號,則以下流程可省略。
2.若助教通知須詢問口試委員帳號資料,請提供口試委員[校外口試委員匯款帳戶申請表],最遲請於口試當天請校外委員填寫並提供存摺影本。

 
4.停車折扣劵申請
(校外委員才需要)
 
1.若校外委員有停車需求才須辦理,請於至少五個工作天前通知系辦進行申請。
2.單次停車折扣券申請核准後,會再通知同學前來領取,請於口試當天轉交給校外口試委員,並請向口委說明使用方式。
 
口試當天

請備妥
1.碩士學位考試委員名冊

2.審查費及交通費申報表
3.校外口試委員匯款帳戶申請表
4.口試紀錄表
5.論文口試審定書
6.口試公告

1. [考試委員名冊]請於口試結束後送交主任簽名。
2. [審查費及交通費申報表]需經由所有口試委員簽名,費用部份請見附註說明。
3. [校外口試委員匯款帳戶申請表]請交由須建檔之口試委員填寫。
4. [口試紀錄表]上之論文題目於口試完畢後,確定正確無誤再填寫。請記錄口試日期,並須由所有口試委員簽名。上面的口試分數由指導教授圈選。
5. [論文口試審定書]之論文題目如有修改,須重新繕打後並重新簽名。
6. 口試公告(請貼於口試教室外)

口試當天或隔天 繳交上述口試文件

1.口試結束後一天內繳交上述所有文件至系辦。
2.論文口試審定書請於中英文論文摘要撰寫完成並呈交指導教授核閱後,一併拿至系辦請主任簽名,之後須領回置入論文內頁送印。

  • 請踴躍申請論文獎學金,為本所爭光。
  • 其他規定:論文指導教授與研究生互動準則、博士班手冊。
  • 學位考試系所承辦人:駱蔚瀅助(3366-1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