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按鈕)將下方內容與格式都完整地
複製
,
可自行
轉貼
至
e-mail中
複製內容
電腦教室借用
借用方法
先上
管院教室借用系統
申請借用,確認您欲借用之時間可供借用。
(
此系統僅供台大教職員使用,校外人士或學生請洽管理學院院辦公室林小姐 3366-1860
)
填寫
借用申請確認書
,將
申請書送至本院雲端服務與整合中心
(管院一館3樓305室)完成借用手續。
注意事項
本院電腦教室借用時間僅限
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
,晚間與星期例假日原則上不開放借用。
請事先確認電腦教室軟硬體配備符合需求。(包含上課借用、期中期末考借用以及校外人士借用)
僅就電腦教室內既有軟硬體設備提供使用,其餘設備請申請單位自備。
軟體使用僅限教室現有安裝為原則,
安裝軟體之服務僅限本院正式課程
,若有需要請自備符合電腦教室電腦數量之
合法正版軟體及授權數
,於
開學三週前
交付中心,以便於新學期上課前完成安裝與測試。
為維護電腦教室使用效率及原使用師生之權益
,
學期中恕不提供安裝服務
,敬請見諒。
收費標準
依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場地、器材借用收費標準第二條第三項:
非上班時間借用
(星期例假日或晚上),
需技術人員值班支援
,請於場地使用
前一個月
提出,以便協調安排人力;並須另付
技術服務費「白天每時段1200元,晚上每時段1300 元 」
。
依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場地、器材借用收費標準第二條第四項:
星期例假日
借用電腦教室須另繳
電腦使用費,每小時500元
。
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場地設備管理使用規定暨收費標準
(109.01.21)
場地借用管理辦法
本院響應節能減碳無紙化,
教室內外嚴禁張貼海報、公告
。若需海報公告、指引等, 請見
電子看板播放申請說明
。
電腦教室內禁止攜帶飲料、茶點、食物或飲食
。活動所產生之垃圾需自行清運,另教室使用後應恢復原狀。使用單位如有毀損公物等情事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借用單位如臨時放棄使用,已繳納之費用概不退還
,但因天災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無法使用時,可敘明理由,退還原繳之費用。
臺大管理學院場地借用管理辦法(109.01.21)
場地借(使)用及管理辦法執行細則
臺大管理學院場地借(使)用及管理辦法執行細則(101.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