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辦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獎勵金申請
活動起日:2023-12-15 
發佈日期:2023-12-15 
瀏覽數:979  2023-12-15 更新
112學年度第2學期獎勵金申請已經開始,請上國企所網頁,點選"文件下載→碩士班→獎勵金"下載相關文件。(本學期起有新規定,請同學務必詳閱各文件!

相關應徵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112-2學期所有可應徵之工作可於系網上"文件下載→碩士班→獎勵金"中下載

2.應徵前,請務必先詳閱"112下課程助理及行政助理申請程序"。

3.每位同學可兼任多項職務,惟每天工作時數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不得超過40小時.兼任多項職務時,請務必取得各雇主之同意。

4.陸生及在職生不得申請.外籍生、僑生及港澳生須持工作證,且確定工作證許可期間長於聘僱時間,始得應徵申請。

5.若同學擔任二項(含)以上計畫(用人經費)下之職務,請依照以下流程,完成兼職手續。
  i.於應徵時先告知並取得用人教授及聘僱單位兼職同意,始得進行應徵。
 ii.取得同意後,於各單位規定之聘僱期限內交齊聘僱相關文件,並填妥"保險經費分攤同意書",至各單位進行簽核,完成各單位之聘用程序。
iii.影印簽核完成之"保險經費分攤同意書"給各職務聘僱單位留存各乙份。

6.課程助理職缺規定:每位於當學期有開設國企系大學部或碩士班課程之專/兼任老師皆可聘僱1名TA(共同合授課程例外,僅得聘僱1名)。TA不再依開課課程安排。

7.應徵者,請使用系上規定之履歷格式應徵(履歷制式格式請自行上系網下載)。

8.面試時請應徵同學與老師/聘僱單位充分溝通工作時間及內容,取得雙方共識。

9.經通知錄取後,請同學與老師/聘僱單位共同簽署勞動契約書(一式二份)聘僱暨勞健保加保申請書。(上述文件請同學自行備妥,始與老師/助教簽署。)

10.請於所辦規定期限內繳交所有相關聘僱作業文件至系上,以利後續聘僱事宜.若逾期或缺件繳交,以致無法於約定開始工作日前完成聘僱者,所損失之權益,須自行負責,並負告知雇主實情之義務。

11.擔任課程助理者,如欲參加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舉辦之「個別型傑出教學助理遴選」,需取得教學助理認證資格(https://www.dlc.ntu.edu.tw/taorientation/).傑出教學助理遴選詳細說明請查照以下網址https://www.dlc.ntu.edu.tw/excellenttaselection/




歡迎各位同學踴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