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管系廖振男老師分享:社會企業永續責任-透過新商業模式,回饋於社會走向更加良善環境
發佈日期:201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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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5-25 更新

  4月變幻莫測的天氣,改變大家穿著的方式,就如同這次工管系廖振男老師為大家帶來的主題「Socially Responsible Operations: Making the World a Better Place While Making Money with New Business Models」一樣,「社會企業」逐漸形成另一個新的商業模式,改變了全球企業經營方式,感謝廖振男老師的精彩分享,讓大家對「社會企業」有了不同以往的瞭解及看法,也希望未來各領域的研究可運用「社會企業」的商業模式前進,讓整個臺灣走向更完善的社會制度,以降低貧富不均所產生的社會問題。



  近年來,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 在全球引發一場商業改革,形成了一場新的公民自覺與自發的運動,產生社會與企業的新界線,並轉化非營利組織的思維,甚至改變了政府的公共政策。社會企業在國際間(尤其是英、美、南亞等國家) 已被證明為一個可擴張與永續經營的新商業模式,更提升了社會公益組織的財務自主性。當今主流意見領袖紛紛提出省思,如比爾蓋茲(Bill Gates) 的創造性資本主義(Creative Capitalism) 、麥可波特(Michael E. Porter) 的創造共享價值(Creating Shared Value) 等,皆說明社會與企業不再是兩個各自獨立的個體,而是擁有層層交疊的關係,且正逐漸改變世界!


  廖振男老師一開場便說,根據臺灣社會企業創新創業學會的定義,「社會企業」是一種可以同時具備社會關懷&獲利能力的公司型態組織特色是將一般企業應盡的社會關懷責任 (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轉換或發展成為能夠永續經營的商業行為公司 (SE=Social Enterprise),社會企業的源起可追溯至1970年代中期、微型信貸(microfinance) 模式的創立,剛從美國放棄大學教授一職、回到孟加拉工作的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 ,在拜訪某個飽受飢荒所苦的鄉村時,將自己的錢贈與給村民,不但讓村民還清借款且能運用剩餘的錢製作一些小東西販賣、創造微型企業。尤努斯發現,小額貸款對貧窮的人幫助很大,不僅提高人們所需的生存與創業能力,也能降低他們向高利貸借款的負擔。



  因此,尤努斯在1976年成立了提供窮人小額貸款的格拉明銀行(Grameen Bank) ,至今已提供超過美金五十億元的貸款給孟加拉當地人們,微型信貸的創新模式自此在全世界造成極大的影響力,成為社會企業此概念的先驅,並於2006年得到諾貝爾和平獎的肯定。社會企業發展至今,關注範圍已從原本的微型信貸,擴展到更多的社會議題,例如教育機會、兒童健康、住家、水資源、氣候變遷等。現今,全世界各地有很多社會創業家,以創新的商業模式在改善社會。

  此次廖老師以開發中國家的農民為研究目標,如何運用「社會企業」來協助農民改善經濟環境,一般而言,農民會依據當地的耕作環境栽種適合的農作物,但在開發中國家之農民無法立即並廣泛得知所需資訊,而錯失許多市場商機,若由社會企業擔任資訊傳播之角色,讓農民得以接受更快速的知識訊息,以及市場買賣商機,將收割的農作物獲得較好的買賣價格,不受中間盤商的剝削,得以改善其生活品質,這就是運用最佳的社企影響力改變買賣交易模式,成為改善貧困的種子讓其發芽茁壯,以達到社會環境臻至的美好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