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鄧立登先生及鄧劉治妹女士清寒獎助金
活動起日:2016-04-29 
發佈日期:2016-04-29 
瀏覽數:206  2017-02-12 更新
  • 申請資格 :
  1. 本院在學學生。
  2. 103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2.7以上, 操行成績A以上(大一同學以104-1學期成績為主)。
  3. 家境清寒者優先。
  • 申請書下載 : 見附件, 或者至生輔組首頁→獎助學金→常用表單→一般用申請書下載。
  • 繳交文件 :
  1. 申請書
  2. 103學年度全年成績單
  3. 全戶戶籍謄本
  4. 國稅局全戶所得資料清單
  5. 中低收入戶證明, 或突遭重大變故之證明
  6. 500字自傳
  7. 導師推薦信一封
  • 文件繳交期限 : 10559 星期一 (逾期或缺件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