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
碩士班

一、一0六學年度後入學學生(含一0六學年度入學者):
        畢業總學分:42(不含畢業論文)
        必修總學分:27(務必修習本系所開設之課程,且課程識別碼為M字頭)
        至少選修學分:15(課程識別碼為M或U字頭皆予以承認)
        畢業條件:除修完所有畢業應修學分(42學分)外,尚須完成畢業論文及學位口試,
        且學生必修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之「學術倫理」網路課程至少六小時,始得申請學位考試。

二、碩士班先修課程規定:

  必修課 先修課程
研一 國際金融投資 財務管理
研二 全球品牌管理 行銷管理
國際企業經營策略 國際企業管理

三、課程時間、地點異動請隨時參考臺大課程網。

四、其他注意事項,依照「國立台灣大學教務章則」之規定辦理。

必修及必選修課程
  科目 學分數
研一 學術倫理 0
國際經濟學 3
財務管理 3
行銷管理 3
管理會計 3
產業經濟 3
國際金融投資 3
國際企業管理 3
研二 全球品牌管理 3
國際企業經營策略 3
財工組七選四必修 財務工程一 (財務) 3
財務工程二 (財務) 3
隨機定價模型 (經濟) 3
國際金融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 3
隨機財務數學 (數學) 3
財務時間序列 (統計) 3
金融計算 (資訊) 3
選修課程
類別 科目 學分數
經濟 總體經濟學 3
開放總體經濟 3
大陸經濟發展 3
經濟與金融專題研討 3
知識經濟與人力分析 3
個體經濟學 3
商業解析與研究方法 3
國際企業/策略 國際併購與重組管理 3
國際流通管理 3
策略顧問:方法與實務 3
平台策略 3
國際競爭力與臺灣企業 3
台商企業經營管理模式 3
行銷 服務業行銷 3
消費者行為 3
行銷計量模式(一) 3
大數據 3
全球經營策略與實務 2
腦神經行銷學 2
財務/會計 財務報表分析 3
隨機定價模型 3
財務工程(一、二) 3
金融計算 3
選擇權與期貨 3
財務時間序列 3
證券市場機制與實務 3
國際企業稅務規劃與移轉訂價 3
不動產融資與投資 3
金融機構與市場 3
投資銀行實務 3
企業倫理 3
抵免學分辦法

國立臺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研究所碩士班(MBA)抵免學分辦法

104.06.08


一、依據103.06.06 102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訂定之。
二、入學前五年之內修習與管理相關之研究所課程,成績達A(含)以上,准予申請抵免本所必、選修課程,由所長核定之。
三、入學前修習本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成績達A(含)以上或佔修課總人數前百分之三十者,准予申請抵免本所必、選修課程,由所長核定之。
四、申請抵免之學分須為超出大學最低畢業學分之研究所課程。但已用於取得其他學位之學分,不得申請抵免。
五、可抵免學分以18學分為限,超過18學分之課程可免修,但需補修其他課程。
六、學生須於每學年第一學期依學校行事曆規定之申請時間內至MyNTU提出申請。
       網址:https://my.ntu.edu.tw/→搜尋學分抵免→學分抵免審查。
七、繳交資料:
        1.碩士班抵免學分申請書(於系統登錄後列印)
        2.成績單正本
        3.抵免課程之課程大綱
        4.修習研究所課程證明書(請至我校研教組網站下載。若原為臺大學生免附)
        5.原就讀系所之畢業學分規定(含畢業學分數、修課規定等)
八、未至校方教務系統登錄資料、資料與申請書不合、相關資料不全及超過申請期限者,均視同審核未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