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金融碩士項目
活動起日:2015-11-03 
發佈日期:2015-11-03 
瀏覽數:157  2017-02-1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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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財務金融學會(本會)與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金融碩士項目達成合作協議,得推薦五名申請人參與金融碩士項目進入面試,詳情如以下公告。

 

【公告】

臺灣財務金融學會推薦優秀學生就讀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金融碩士項目

 

臺灣財務金融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積極推動兩岸學術交流,與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金融碩士項目(以下簡稱金融碩士項目)經過友好協商,以互信及共同發展為前提,達成合作協議:本會每年得推薦5名申請人,進入金融碩士項目面試階段。金融碩士項目詳細資料請見:http://www.gsm.pku.edu.cn/index/P1400427411340605244310.html?clipperUrl=377/52553.ghtm

申請人資格與標準: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2.         具有與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應屆畢業生需在入學前拿到學士學位)。

3.         須就讀於臺灣優秀大學,且專業科目成績在排名前20%以內。

4.         具有理工類專業背景者優先。

5.         具有豐富的實習經歷和社團經歷者優先。

6.         能熟練運用英語進行學習及研究,具有國際交流經歷者優先。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20151125日止,請寄至tfinancea@gmail.com

推薦結果將於2015125日前通知。

申請應繳交文件:

1.         履歷表。

2.         學習動機與計畫。

3.         大學在學成績單及名次證明。

4.         英文能力證明。

5.         推薦信兩封。

6.         其他有利申請之文件。

※注意事項:

1.     本會僅提供推薦信函,申請人須自行按金融碩士項目之規定完成正式申請程序。相關訊息請見:http://www.gsm.pku.edu.cn/index/P1400427411340605244310.html?clipperUrl=377/52553.ghtm

2.     進入金融碩士項目面試階段之申請人應自行前往並負擔相關費用。

3.     面試階段及最後錄取名單由金融碩士項目負責及決定。如有任何疑問,申請人應直接聯絡金融碩士項目,本會不負任何義務與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