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國立臺灣大學商學系畢業校友獎勵清寒學生獎勵金
活動起日:2017-08-17 
發佈日期:2017-08-17 
瀏覽數:233  2017-08-17 更新

 

  • 申請資格 :
  1. 大學2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2. 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操行成績80分以上, 無不良紀錄。
  3. 家境清寒者優先。
  4. 未領其他獎學金者優先。
  • 申請書下載 : 見附件1,2, 或者至生輔組首頁→獎助學金→常用表單→一般用申請書下載。
  • 文件繳交期限 : 106929 星期五 (逾期或缺件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