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臺大校長獎」申請公告
111學年度「臺大校長獎」即日起開放申請,請有意申請者詳閱以下說明,於10/11(二)下午5:00前,繳交紙本申請資料到管院一館8樓財金系辦,並填寫線上表單,逾時不候。
【申請對象】
學士班二年級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含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前一學年學業表現優異且未受懲處者。
【獎勵名額】
111學年,本系至多7名。
【獎勵方式】
由本校頒予獲獎者獎狀,並發給與獲獎者所屬學系前一學年學雜費全額相同之獎學金。
【財金系評選條件】
申請者應至少符合以下前6項之其中一項,且須達到第7項之成績要求。
(一)參加世界性或全國性競賽活動有特殊優異表現者。
(二)參加商管領域商業競賽有獲獎表現者。
(三)擔任系學會幹部,認真服務盡責者。
(四)參加大專生科技部計畫,有卓越學術研究表現者。
(五)有具體社會服務成就、志願工作服務事蹟者。
(六)其他傑出表現值得特別表揚者。
(七)前一學年所修習之所有系訂必修科目GPA達3.5以上(請參考成績單正本背面之對照表)。
【兼領限制】
獲獎者於111學年度不得兼領本校傅鐘獎學金。111學年度本獎、海推獎學金及國際學生助學金僅限領取一種。
【應繳資料】
(一)台大財金系校長獎申請書(如附件)
(二)歷年成績單正本
(三)其他有利申請文件或證明(請檢附正本查驗,查驗後將歸還給同學)
【附件】
台大財金系校長獎申請書
國立臺灣大學臺大校長獎評選辦法
財金系臺大校長獎獲獎者評選實施細則
欲申請者,除繳交紙本資料到系辦外,亦須填寫線上表單:
https://forms.gle/z6ZgKSTqXgQupv7j9
歡迎同學踴躍申請!如有問題可來信:aliciachou@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