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臺大「研究生校長獎」開放申請!
為鼓勵本校研究生發揮潛能,並獎勵其研究成果,本校設立「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校長獎」。
請有興趣申請的111學年畢業生,詳閱附件檔案進行申請。
【獎勵對象】
111學年(包含上、下學期)申請學位考試之本校碩、博士班應屆畢業生,在學業及研究成果方面具優秀表現且未有懲處紀錄者。
本獎獲獎者應於獲獎111學年畢業,未完成畢業離校者,取消其獲獎資格。
【獎勵名額】
111學年管理學院分配名額為5人,每系至多推薦3人至院進行評選。
【獎勵方式】
本獎每學年頒獎一次,由本校頒予獲獎者獎狀及獎學金新臺幣10萬元。
【申請方式及應繳資料】
請於112年8月27日星期日前,將申請資料以電子檔方式寄至aliciachou@ntu.edu.tw。
標題請註明:碩士班/博士班畢業生OOO申請研究生校長獎
請將以下文件整合在同一個檔案,並照以下順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