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vity day:2018-09-10
Published At: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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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0 updated
Ø 申請資格 :
1. 大學2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2. 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操行成績80分以上, 無不良紀錄。
3. 家境清寒者優先。
4. 未領其他獎學金者優先。
Ø 申請書下載 : 見附件, 或者至生輔組首頁à獎助學金à常用表單à一般用申請書下載[106-1新版]。
Ø 繳交文件 : 詳見附件說明
Ø 文件繳交期限 : 107年10月12日 星期五 (逾期或缺件不受理) Attachments1:1963年國立臺灣大學商學系畢業校友獎勵清寒學生獎勵金.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