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使用說明
 

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個案中心個案使用辦法

版本:109.3.16

一、目的:

為維護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以下簡稱本院)教師在華人特色個案研究開發成果,本院個案與研究推廣中心(下稱本中心)謹訂立以下個案使用辦法,期能有效管理院內個案資源,蓄積個案教學能量。

 

二、適用個案範圍:
由本院專任教師、經本中心核定之校外專家學者撰寫,並同意個案中心使用之個案。

 

三、個案說明:

  1. 申請使用本中心個案,應課程教學(包含但不限大學部、研究所、專班、在職專班、進修推廣學院、企業委訓等)為主要運用範圍。
  2. 申請使用本中心個案,應填具(或委請課程單位辦公室幫忙填具)個案使用申請表,敘明個案運用課程及人數,依下方個案申請流程向本中心提出個案授權需求。
  3. 申請之個案內容僅作為教師授課使用,請勿非法複印,違者如經查證,本中心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及未來提供個案之權利。

 

四、個案試閱申請流程:

  1. 教師或外校教職人員檢視本中心官方網頁,可針對有興趣的個案,填寫線上個案試閱申請表或填寫個案試閱申請表(word檔)並寄信至個案中心信箱:ntucasecenter@ntu.edu.tw,提出試閱需求。
  2. 本中心收到試閱申請、審核完成後,將以電子信件方式回覆該個案試閱版本。
  3. 如有未盡事宜,本中心保留修改、終止、變更之權利。
五、本辦法經院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修正時亦同。
 

    目前試閱僅就教室教學用途用,非教學用途用知識越管理辦法將盡速推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