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學院院級交換學生計畫



臺灣大學管理學院已經與全球30個國家著名商管學院締結姊妹校、簽定平等互惠之交換學生合約,提供本院學生多元的出國學習管道,本院學生可至本院姊妹校進行一學期的交換。

 
交換學校列表

請至本室首頁最新公告確認,目前管理學院共有116所姐妹校,並和其中約100所姐妹校簽訂院級交換學生協議。依據交換學生協議,雙方薦送交換學生人數須達平衡,故每年開放名額視雙方交換狀況而定。

 

交換期限
透過本計畫甄選之管院院級交換學生交換期以一學期為限,不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內限參與校/院/系級交換生計畫兩次。 

 

費用
所有錄取交換學生者須在本校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免繳交換學校學雜費。延畢生於交換期間一律繳交本校全額學雜費。 

其它費用則視個人生活習慣與交換國家而有所不同,請同學自行評估。
 

學分

由於各校學分計算方式不同,於交換學校所修學分,並不保證返校後可採計,如有學分採計的需要,請務必於於出國前先與系所確認學分採計事宜,學分採計須依本校辦法與系所規定辦理。

獎學金

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出國交換學生獎學金設置要點
相關申請資訊請依據每年公告為主。

行前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