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前
準備步驟
宿舍保留
 申請資格:現住宿本校學生宿舍且需保留回國後住宿權益者,延畢生不適用。住宿年限期滿(依學號認定)學生不得申請。
 截止日期:需於學期結束前提出申請,詳情請洽學生住宿服務組
 申請流程:
  1. 請下載「交換生宿舍保留申請書」。
  2. 填妥後至管院國際事務室蓋章。
  3. 於學期結束前繳至學務處住宿服務組。
  4. 如住水源、長興宿舍則請主動告知,以便開立證明。
 注意事項
  1. 目前住宿本校宿舍者,皆須先辦保留,後辦理退宿。未辦理退宿,註冊單會出現住宿費,會被註記成未完成註冊,影響臺大學籍。
  2. 已申請宿舍保留,發現住宿費仍列在繳費單時,請直接向住宿組反應。
  3. 申請宿舍保留者,於交換計畫結束回台後可直接申請宿舍,毋須再參加抽籤,交換期間也毋須繳交本校住宿費。
  4. 宿舍保留申請僅用於保留回國後之住宿權益,不得要求保留原宿舍,亦不得要求住回原寢室。
  5. 請於返台前一個月,與住宿服務組聯繫宿舍安排事宜。
延長修業年限
 學士生

教務處依據出國核准簽函之起迄時間主動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延長修業年限以2年為限,毋須另外繳交申請書。

 研究生
  1. 出國交換期間列入修業年限,不需另外繳交延長修業年限申請表。
  2. 未提「學位考試申請書」:不須辦理任何手續
  3. 已提「學位考試申請書」:請洽教務處研教組
役男出國申請
 役男身分:凡在本校就讀且尚未服役之學生,皆須辦理役男出國申請。
 非役男身分:經體檢判定免役體位或已服完兵役者。

 申請流程
  1. 出國前60天內,至myNTU學生專區「役男出境線上系統」,並點選「役男出境查詢」,填寫線上申請「役男出國申請書」(送交申請書時如需暑假期間另外規劃出國,請在申請書上註明時間)。
  2. 下載填寫「役男出國申請書」(包含申請書、名冊與家長同意書,出國目地勾選其它,並於( )內填寫交換即可),確認填寫資料與系統核對無誤。
  3. 須延長修業年限的役男(於國外交換時為大五、碩三以上同學)須預先辦理註冊。請持學生證至研教組、註冊組領取學雜費繳費單,憑繳費單至出納組繳交學雜費。
  4. 請自行取得導師、系所主任同意的簽章,最晚出發前30天內,將「役男出國申請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冊繳費收據影本(僅延長修業年限同學須繳交)繳交至國際事務室
  5. 國際事務室會統一送至軍訓室辦理(出國前一個月)。
  6. 出國前(約兩週內)將會收到戶籍地縣市政府兵役單位或鄉鎮市區公所的核准公函,請於核定出境日前1個月內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查詢列印出境核准通知單,以核准出境期間憑證出境。

 注意事項

  1. 填寫申請表時,預計出國與返國日期,請參考各校開學與學期結束日期自行評估,可將日期時間放寬ㄧ些,以免因役男出國申請到期而影響計畫,但以縣市政府核准日期為準。
  2. 軍訓室將於役男出國前一個月,發送公文至役男戶籍所在地兵役單位,公文辦理約需二至三週,申請約兩週後將會收到戶籍地縣市政府核准公函,請於核定出境日前1個月內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查詢列印出境核准通知單,以核准出境期間憑證出境。
  3. 辦理役男出國申請期間,同學本人需在本國境內,不得出國;寒暑假期間預計短期出國者,須於申請資料繳交時,應主動告知出國與返國日期,俾便安排後續提交申請的時間。
  4. 出國期間不得辦理離校〔休、退學〕手續,否則衍生兵役問題自行負責。
選課規定

交換學生須同時符合本校、本院與交換學校之選課規定:

  1. 出國之學期至少應修習二科或六學分,並依國外學校原始成績證明登錄全部修習科目於本校歷年成績表。
  2. 本院院級交換生於交換學校至少須選修兩門課程(不限學分),其中一門須為商業/管理相關領域,且兩門課皆須達及格標準。
  3. 交換學校選課規定以各校公布為主,須完全遵守該校選課規定、最低/最高學分限制,本院不以任何個人因素出具證明影響交換學校之選課規定或學分要求。
  4. 未達以上修課標準者,歷年成績單上將會備註記「出國期間於國外學校修課不符本校規定」。
行前準備檢核表
 攜帶交換學校入學許可函

 檢查護照效期(6個月以上)

 辦妥簽證,包含過境或轉機

 役男出國核准

 辦理海外旅遊平安保險與醫療險

 交換學校的行前相關文件,如接機、宿舍入住、迎新等 (部份學校迎新為強制參加)

 個人必備藥品或病歷

 委託親友,協助完成註冊手續

 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頁完成出國(個人動態)登錄

 準備外幣、旅行支票
下載

112學年度管院院級出國交換學生行前說明會簡報(將於2023/4/1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