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學分抵免規定
先修課程抵免
申請時間:入學第一學期開學二週內辦理。

申請方式:請同學繳交以下文件給所辦。

抵免規定:大學或研究所正式學制中修習通過經濟學、統計學、會計學或其相關課程3學分;若為考試入學的考試科目可直接抵免。

繳交文件:
1、先修課程抵免申請表(DOC  PDF
2、欲抵免科目之歷年成績單,正本或影本皆可,請用螢光筆標示欲抵免科目。
 
正式學分抵免
申請時間:依照學校學校抵免學分時間辦理,學生需於入學的第一學年內辦理。

申請方式:至學校系統線上申請完後,將以下資料繳交至所辦。

抵免規定:
一、本所必修課程(不含數量方法課程)不得申請抵免。
二、學生入學本所前五年之內修習與管理相關之研究所課程,成績達八十五分(等第制A)以上,准予申請,由所長核定。
       申請抵免之課程必須與「管理」相關,而非「情緒管理」、「兩性關係」等。
三、核准抵免學分數以六學分為上限,超過六學分之課程可免修,但需補修其他課程。
四、已由本校或他校各類學位列入畢業學分之科目,不得申請抵免。

繳交文件:
1、成績單正本
2、抵免課程之課程大綱(若原為台大畢業之學生免附)
3、修習研究所課程證明書(請至本校研教組網站下載,若原為台大畢業之學生免附)
4、原就讀系所之最低畢業學分數及修課規定說明

其他事項:
1、學校學分抵免系統:http://curri.aca.ntu.edu.tw/aca_doc/waive.asp 
2、教務處下載專區:https://www.aca.ntu.edu.tw/w/aca/FormsSet?subMenuId=21060316303401816
3、未到校方教務系統登錄資料、或登錄資料與繳交資料不符、或繳交相資料不全、或超過申請期限者,均視同審核未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