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大學工商管理學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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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 名額 |
企業管理組:9名、科技管理組:5名 | |
申請 資格 |
1.符合本校學生轉系辦法第三條規定。 2.每學期百分制學業總平均以80分或等第績分平均GPA達3.38以上為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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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 資料 |
1. 個人資料表:點此下載(.doc) (.odt),請勿超過一頁。 2. 自傳 3. 讀書計畫 4. 特殊表現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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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 方式 |
錄取方式:就資料加以審查,曾修習經濟學、會計學、統計學或微積分,且成績優越者得優先考慮。占分比例:100%。 2. 得不足額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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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 是否接受第二志願申請:是 4. 各系(組)轉入本系人數最多已兩名為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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