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所組代碼 | 701 | ||
身份別 | 一般生 | ||
招生名額 | 33 | ||
考 試 項 目 |
審 |
審查 方式 |
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
佔分 比例 |
佔考試總分50% | ||
口 試 |
參加 資格 |
審查成績排名在前66名內者。 | |
日期 地點 |
日期:113年11月08日(五)。 地點:校總區管理學院一號館(交通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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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分 比例 |
佔考試總分50%。 | ||
其他規定 | 一、報名資料上傳確認後,不接受資料補件或更新。 二、個人資料表、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書、學習計畫書、其他有利審查文件之說明請至本所網站「即時訊息」下載查詢。 三、符合口試資格名單及時間地點於11月04日(一)上午10時起公布於本所網站,考生請主動查詢不另通知。 四、口試原始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五、放榜梯次:於第2梯次放榜。 六、聯絡電話:(02)3366-1063。 |
組別 | 甲組 | |||
系所組代碼 | 701 | |||
身份別 | 一般生 | |||
招生名額 | 17 | |||
考 試 項 目 |
筆 試 |
科目 名稱 |
一、英文(A) 二、管理學(A)、經濟學(A)、統計學(H)(三科擇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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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分 |
佔考試總分(不含英文(A))50% | |||
口 試 |
參加 資格 |
筆試科目總分(不含英文(A))排名前34名以內者(依其他規定第二點辦理)。 | ||
日期 地點 |
日期:114年3月6日(四)。
地點:校總區管理學院一號館(交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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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分 比例 |
佔考試總分(不含英文(A))50%。 | |||
考試科目 分 數 之 規 定 |
一、英文(A)成績不計入考試總分計算,惟成績未達該科本組到考生前60%者,不予錄取。 二、除英文(A)外,各科目成績以下列公式標準化後,始加總計算 [(原始成績-本所本組該科平均)/本所本組該科標準差] x 10 + 70 三、口試原始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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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規定 |
一、鍵入報名資料時請留意組別及選考科目。 |
組別 | 乙組 | ||
系所組代碼 | 702 | ||
身份別 | 一般生 | ||
招生名額 | 8 | ||
考 試 項 目 |
筆 試 |
科目 名稱 |
一、英文(A) 二、經濟學(A)、統計學(H)(二科擇一) 三、微積分(D) |
佔分 比例 |
佔考試總分(不含英文(A))50%。 | ||
口 試 |
參加 資格 |
筆試科目總分(不含英文(A))排名前16名以內者(依其他規定第二點辦理)。 | |
日期 地點 |
日期:114年3月6日(四)。
地點:校總區管理學院一號館(交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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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分 比例 |
佔考試總分(不含英文(A))50%。 | ||
考試科目 分 數 之 規 定 |
一、英文(A)成績不計入考試總分計算,惟成績未達該科本組到考生前60%者,不予錄取。 二、除英文(A)和微積分(D)外,各科目成績以下列公式標準化後,始加總計算 [(原始成績-本所本組該科平均)/本所本組該科標準差] x 10 + 70 三、口試原始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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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規定 |
一、 鍵入報名資料時請留意組別及選考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