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vity day:2016-01-15
Published At:201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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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2 updated
錄取學生須於105年1月19日上午10:00-12:00及下午2:00-4:00至管院一號館9樓903室繳交計畫費繳費收據影本(新台幣2,000元整)及「錄取資格確認書(點選下載)」完成錄取資格確認。
注意事項: 1. 繳費通知將以電子郵件寄送,請務必確認電子郵件信箱,並攜帶由系統列印之繳費單至金融機構繳費,持有中華民國行政主管機關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補助證明者得免繳計畫費。 2. 逾期未繳交計畫費及錄取資格確認書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保留資格;若委託他人代為繳交,須檢附委託書(點選下載)。 3. 計畫費繳費收據影本及「錄取資格確認書」繳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撤回或變更。 4. 同時錄取其他如校級、系/所級交換學生計畫者,僅得擇一確認錄取資格,不得選擇各交換一學期。 5. 因故無法取得家長/監護人簽名,須檢附切結書(點選下載)。
如有任何問題,請與承辦人林孟庭小姐連繫。 Email:mengtinglin@ntu.edu.tw Tel:02-3366-1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