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vity day:2015-10-01
Published At:2015-10-01
Views:371
2017-02-12 updated
一、宗旨 甄選品格端正、學業優良、外語流利之本院學生,於每年四月赴日本早稻田大學商學部(School of Commerce)/國際教養學部(School of International Liberal Studies)研修三學期,藉此培育學生國際觀,並促進國際學術及文化交流。學生得於符合兩校規定下,同時獲頒本校與早稻田大學所授予之正式學位。
二、申請資訊 早稻田大學商學部
錄取名額:學士學位生2名
申請資格 1. 本院工商管理學系、會計學系、財務金融學系與國際企業學系二年級(含)以上之在學學士班學生,不含進修學士班學生。 2. 學業成績優良,平均成績達GPA 3.0或以上。 3. 語言能力規定:應檢附下列其一日文能力證明: (1) 日本語能力檢定試驗一級程度。 (2) 日本留學試驗220分(含)以上(滿分400分)。 (3) 保證日文能力足以修習日文課程之推薦信:此推薦信應依據學生所修習之臺大日文課程成績,並以日文撰寫(勿彌封) 。 (4) 如欲修習以英語授課之課程,學生之英語成績須達TOEFL iBT 61 分或TOEIC 620 分以上。
學分規定 1. 取得學位總學分數為64學分,每學期至多得修習28學分(每學年至多得修習48學分)。 2. 赴早稻田之前應從數學、基礎會計學、基礎經濟學、統計學以及商事法等五個群組中各完成一門課程,並檢附成績單及課程大綱以申請抵免先修課程學分。上述中,數學可以微積分科目抵免,如未能完成所有規定之先修課程者,必須於早稻田完成修習。 3. 毋須撰寫畢業論文。 4. 其他課程及學分規定詳如附件一。
申請文件 1. 申請表(請於網站下載)。 2. 履歷表(不限格式,英文撰寫,最多A4 一面)。 3. 申請動機(不限格式,英文撰寫,最多A4 一面)。 4. 歷年成績單英文版正本一份。 5. 日文能力證明影本一份(繳交影本並驗正本)或一封以日文撰寫之日文能力推薦信(正本)。 註:書面資料須依以上順序排列,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固定。
早稻田大學國際教養學部
錄取名額:學士學位生2名
申請資格 1. 本院工商管理學系、會計學系、財務金融學系與國際企業學系二年級(含)以上之在學學士班學生,不含進修學士班學生。 2. 學業成績優良,平均成績達GPA 3.0或以上。 3. 語言能力規定: (1) 須修習至少一學期之日文課程。 (2) 完成下列其一英文能力要求: ① TOEFL iBT 80(含)以上 / PBT 550 / IELTS 6.0(含)以上 / TOEIC 750分(含)以上。 ② 保證英文能力足以修習英文課程之推薦信,以英文撰寫(勿彌封) 。 學分規定 1. 取得學位總學分數為64學分,每學期至多得修習24學分。 2. 每學期至多可於國際教養學部修習18學分 。 3. 毋須撰寫畢業論文。 4. 其他課程及學分規定詳如附件二。
申請文件 1. 申請表(請於網站下載)。 2. 履歷表(不限格式,英文撰寫,最多A4 一面)。 3. 申請動機 (不限格式,英文撰寫,最多A4 一面)。 4. 歷年成績單英文版正本一份(須有至少一學期之日文成績,成績須達B以上)。 5. 英文能力證明影本一份(繳交影本並驗正本)或一封以英文撰寫之英文能力推薦信(正本)。 註:書面資料須依以上順序排列,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固定。
三、報名時間/方式 1. 報名時間:2015年10月23日,上午9:00-12:00。 2. 報名方式:將所有申請資料繳交至管理學院一號館9樓903室(國際事務辦公室)。 註:1. 欲同時申請兩種以上之計畫者,請準備兩份申請文件。 2. 已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要求退件。所有書面資料將不歸還,如有需要,請申請者自存電子檔副本。
四、甄選方式 經評審委員會書面審查及面談(必要時)後,決議錄取名單。
五、雙聯學位學生須知 1. 雙聯學位學生由本院甄選推薦,其入學許可之核定由接待學校決定。若被接待學校拒絕入學,即喪失錄取資格,申請人不得有異議。 2. 一經放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錄取學校(院),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延後出國研修學期或要求保留雙聯學位學生資格。 3. 除重大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錄取學生未如期赴國外研修、或因可歸責於個人之因素(如:資料不全)而未獲接待學校核可入學、或終止本計畫提前返國者,皆視為放棄雙聯學位學生資格。 4. 錄取者於確認錄取資格後不得任意放棄雙聯學位學生資格,放棄資格者,須繳交罰款新臺幣15,000元整至本院國際化專用帳戶。 5. 雙聯學位學生須在本校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免繳交接待學校學雜費及學分費。食宿費、旅費、書籍費、交通費、護照費、簽證費、保險費及其他個人支出須自行負擔。 6. 所有錄取學生皆須自行辦理宿舍申請、簽證、選課、機票、機場接送及保險等個人事宜。 7. 除學生平安保險外,本院有權強制所有錄取學生於出國研修前另購買足額之保險(含醫療、意外、海外急難救助等)。本院不具替學生購買保險之責任與義務,若學生未購買保險,本院保有取消其錄取資格之權利。 8. 本計畫未保證可申請到接待學校宿舍,本院不負責協助宿舍申請,接待學校亦無保證提供宿舍之義務;未申請到宿舍之學生,須自行安排外宿事宜。 9. 若因個人因素無法取得學生簽證者,錄取資格即取消,本院不負責協助學生辦理簽證。 10. 雙聯學位學生於計畫期間(即3學期)結束後,如未能完成本計畫之全數規定,將不授予雙聯學位。 11. 已修滿本校應修學分者,於出國研修前得向教務處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12. 參與計畫期間不得辦理本校畢業或休學手續,若有此等事情發生,其雙聯學位學生身分隨即取消。 13. 計畫結束後,必須按時回到本校繼續完成學位,不得擅自延長停留期限。如有違反情況,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並按校規處置。 14. 所有學生返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學分費或學雜費。 15. 具役男身分同學須依法完成相關手續,並於計畫期結束後準時返國,不得有滯留國外之情形;如有違反情況,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並按校規處置。
六、雙聯學位學生義務 1. 雙聯學位學生於接待學校完成註冊手續後,即視同該校學生,應遵守該校一切規定,不得做出有損兩校校譽之情事,如有違反情況,須同時接受兩校校規處置。 2. 出國參與計畫期間須密切與本院保持連繫,並留意自身安全。 所有參加本計畫同學,於取得台大畢業證書後2週內,提供以下紙本文件至國際事務室,若無提供,本單位無法協助取得早稻田大學頒發之雙聯學位證書,請同學們配合。 (1) 畢業證書彩色影本 (中文及英文各一份) (2) 學位證明書 (中文及英文各一份) (3) 最後成績單影本 (中文及英文各一份) 3. 所有參加本計畫同學,應於返國後一個月內繳交在接待學校研修心得報告。本院有權在網路公開同學所繳交之報告,或使用於各種相關活動文宣用品上。 4. 雙聯學位學生返國後,於在學期間應盡義務協助及輔導本校同學,提供相關諮詢及必要資訊;本院有權提供其聯絡方式給往後錄取之同學。
【附件一】早稻田大學商學部學分規定 一、早稻田商學部課程由「專門基礎科目(必修/選修)」、「專門教育科目」、「綜合教育科目」及「外國語科目」組成。臺大學生須遵循下表所列之課程架構修習學分,達規定之64學分始獲得早稻田學位: Table 1 臺大雙聯學位學生於早稻田應修習課程架構
※1 臺大學生須自「專門教育科目」6領域中擇一為其主修(「經營」、「會計」、「行銷、國際企業」、「金融、保險」「經濟」以及「產業」),且完成此主修領域24學分、「専門教育科目以外国語授課」2學分,及其他領域2學分,此科目總修課學分數須達28學分。
※2 臺大學生均可修習1門「外國語科目」課程。若學生得免修「日本語科目」,則可自「外國語科目」選修2門課程。學生自「外國語科目」所獲得之學分,除學生之母語課程學分不予承認之外,均可計入「商学部或商学部以外」之12學分內。
※3 「日本語科目」課程由「早稻田日本語教育研究中心」所開設。臺大學生須修習4學分「日本語科目」,若其日本留學試驗 達260分(含)以上(滿分400分),則可免修。免修「日本語科目」者須自早稻田商學部或其他學部選修4學分課程以補足「日本語科目」之必修學分。
※4 除上列小計52學分之學分規定外(包含「専門基礎科目 (選修)」16學分、「專門教育科目」28學分,「総合教育科目」4學分及「日本語科目」4學分),臺大學生尚須自早稻田商學部(「專門基礎科目 (必修)」、「專門基礎科目 (選修)」、「專門教育科目」、「綜合教育科目」及「外國語科目」)或其他學部另修習12學分以達早稻田學位取得之學分要求。
二、臺大學生另可修習其主修領域所開設之「專門教育科目演習」課程。欲修習此類課程者須於三月中旬至下旬與開設課程之教授面談,並依照下列規定修課:學生於第一學期(春)應修習「演習課程IA」,第二學期(秋)則修習「演習課程IB」。欲繼續修習者,可於第三學期(春)修習「演習課程IIA」,並於取得指導教授同意後加選「論文」課程。上述演習課程均為2學分,論文課程則為4學分。欲繼續修習「演習課程IIB」者,除須視該課程是否在第三學期(春)開課外,且需加選「論文」課程。下表為臺大雙聯學位學生之「論文及演習課程選課架構」。
Table 2 論文及演習課程選課架構
【附件二】早稻田大學國際教養學部學分規定
1. 日文課程:共18學分(每學期6學分) 2. 國際教養學部開設之中、高級課程40學分(每學期12 -14學分) 3. 國際教養學部或其他學部開設課程 6學分。
*註:所有雙聯學位學生至早稻田大學後,須參加日文課程分班測驗。測驗結果為7級(含)以上者(最高為8級),得免修習日文課程。毋須修習日文課程的學生必須另外修習國際教養學部開設之中、高級課程或其他學部開設課程以補足學分。
業務承辦人: 陳依瑾 Yvonne Chen Tel: 02-3366-1038 Email: yvonnechen@nt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