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院級交換學生甄選不足額學校名單公告
Activity day:2016-01-08 
Published At:2016-01-08 
Views:428  2017-02-12 updated

 

不足額學校申請

申請資格:限本年度甄選放棄錄取資格、未錄取同學、且未於校級、系級交換學生計畫辦理錄取報到之學生申請。

 

不足額學校名單(請點選進入)

書面志願表(請點選下載)

 

申請方式:

1.      不足額學校名公告後,請完成線上選填志願並繳交書面志願表至管院一號館9樓903室。若委託他人代為繳交,須檢附委託書。

2.      線上志願選填(已截止):105年1月8日下午5:00至1月12日下午4:00,請務必確認符合各校申請資格後再行填寫,請務必記得選填志願,此線上志願選填未提供查詢功能。

3.      書面志願表繳交時間:105年1月12日上午10:00-12:00及下午2:00-4:00,請務必與線上選填之志願序一致,不接受修改。

4.      書面志願表繳交地點:管院一號館9樓903室。若委託他人代為繳交,須檢附委託書(請點選下載)。

5.       

錄取確認

1.      錄取名單預計於105年1月15日下午5時公告。

2.      錄取同學須於105年1月19日上午10:00-12:00及下午2:00-4:00親至管院一號館9樓903室繳交計畫費繳費收據影本(新台幣2,000元整)及「錄取資格確認書」完成錄取資格確認,計畫費收據影本及「錄取資格確認書」繳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撤回或變更。

3.      繳費通知將以電子郵件寄送,請務必確認電子郵件信箱,並攜帶由系統列印之繳費單至金融機構繳費。

4.      逾期未繳交計畫費及確認書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保留資格。若委託他人代為繳交,須檢附委託書。

5.      同時錄取其他如校級、系/所級交換學生計畫者,僅得擇一確認錄取資格,不得選擇各交換一學期。

6.      持有中華民國行政主管機關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補助證明者得免繳計畫費。

 

如有任何問題,請與承辦人林孟庭小姐聯繫。

Email:mengtinglin@ntu.edu.tw

Tel:02-3366-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