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修課學分採計說明
國外學分採計規定

1. 依校方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出國修課學分採計要點辦理。

2. 系所必修課程採計:需於出國前備妥以下文件由申請當年度授課教師審視同意簽名後,繳至系辦備查。

    (1) 本系所學生赴國外交換課程學分採計申請書(請至網路資源及連結→常用表單下載)
    (2) 課程大綱(含課程進度/閱讀書籍/上課時數)

3. 系定選修課程採計:需為國外商管學院課程,除語言課程外,由系審核採計為系定選修課程。

4. 一般選修課程採計:由系所審核採計為一般選修課程。

5. 通識課程、英(外)文:由共教中心、外文(日文)系先審核,再由系所審核。

6. 碩士生出國交換採計課程必須為該校開給碩士班(含)以上的課程。

學分登錄採計方式
1. 拿到國外成績單後請到交換生國外成績登錄系統 (myNTU)登入修課資料。填寫的『科目名稱』(含字母大小寫)、『學分』(如Units-Credits-ECTS-WGT)及『成績』,不論樣式如何都應與英文成績單完全相同,並應登錄所有修習之科目(不及格也要登錄)。

2. 完成校/院/系交換回國規定繳交之資料(心得等)換取本校同意出國交換之公文(校級交換免附)以及蓋有該單位『與正本相符』章之國外英文成績單影本(需蓋實體章)。


3. 繳交紙本資料至系辦公室進行後續流程。
 

學分「僅登錄、不採計」者之繳交資料

1. 臺大歷年成績單正本

2. 國外交換英文成績單:請提供台大辦理交換單位(校級OIA、院級管理學院國際事務室)有蓋與正本相符章之影本

3. 本校同意出國交換之公文(校級交換免附)
 

學分「欲採計」者之繳交資料

1. 臺大歷年成績單正本

2. 國外交換英文成績單:請提供台大辦理交換單位(校級OIA、院級管理學院國際事務室)有蓋「與正本相符章」之影本

3. 本校同意出國交換之公文(校級交換者免附)

4. 欲採計之課程大綱

5. 上課時數證明:請將上課總時數以螢光筆標示或附上相關證明。若學分適用ECTS(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and Accumulation System)體系,則此項可免。

6. ​碩士班採計必須提供此為碩士級以上的課程證明

7. 學士班若要採計共同必修(英外文、通識學分)需在申請系統上傳「國外成績單」跟「課程大綱」(線上系統跟系辦都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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