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管系學士班申請探索學分及領取書卷獎之規定
活動起日:2024-04-11 
發佈日期: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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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學系學士班申請探索學分及領取書卷獎之規定

探索學分
1. 適用對象:學士班一年級及二年級學位生
2. 可申請學分數:至多六學分
3. 下列課程不得申請認列為探索學分:
   一、 學生主修學系(學位學程)或雙主修學系(學位學程)開設之課程。
    二、 共同必修(包含大學國文、大一英外文、進階英語、服務學習及體育課)。
   三、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
   四、 經本校核准出國修課之課程。
4. 本系經1130403系務會議通過「申請本系所列之必修課程作為探索學分者,不得領取書卷獎,於112-2學期適用。」
5. 其他相關資訊,請至教務處查詢:https://www.aca.ntu.edu.tw/w/aca/UAADService_23060914210219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