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書卷獎審核辦法
活動起日:2025-04-02 
發佈日期:2025-04-02 
瀏覽數:50  2025-04-02 更新

國立臺灣大學工商管理學系書卷獎審核辦法

98.12.01 99學年度第4次系所務會議通過

113.04.03 112學年度第6次系所務會議通過

 

  •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學生成績優良獎勵要點」訂定。
  • 第二條  本系書卷獎審核原則:
    •      (一)受獎者需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學生成績優良獎勵要點」所規定之基本受獎資格。
    •      (二)依當學期等第績分平均之高低為篩選標準。平均績分之計算,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二位。
  • 第三條  同年級受獎名額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等第績分平均(或百分制學業平均)相同之情況,則依下列方式依序作為同分參酌標準:
    •      (一)當學期所修系必修A+科目數。
    •      (二)當學期所修A+科目之數目。
    •      (三)當學期所修必修科目之GPA
    •      (四)當學期所修修習學分數較多者優先。
    •      (五)前四項分數相同者,最低GPA科目較高者優先。
  • 第四條  申請本系所列之必修課程作為探索學分者,不得領取書卷獎。
  • 第五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學生成績優良獎勵要點」規定辦理。

 



附件1:學士班書卷獎審核辦法_公告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