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碩士班修業1年以上,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系所全班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或其它特殊情形,並經肄業或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2人推薦具有研究潛力者皆可提出申請。
二、有意願申請者,請於7月31日前向所辦提出申請。
三、「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及「逕修博士學位申請書」請由研教組網業之「本組公告」下載:http://gra103.aca.ntu.edu.tw/gra2007/service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