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vity day:2021-02-26
Published At:2021-02-26
Views:294
2021-02-26 updated
申請資格: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5分以上,在班上排名為前百分之五十,無不及格科目。
2.家庭經濟弱勢: a.政府核列低收入、中低收入戶。 b.因天災、意外或其它特殊情況,致家中經濟失依者。 c.其他特殊情形,經該會認定者。 3.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 受獎金額:每名1萬2千元整。 申請文件:1.專用申請書 2.前一學期之學業、操行成績證明單,學業成績須加註班排名對照班級總人數。 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4.可證明家庭經濟狀況之相關文件影本一份。(如家境困難但無低收中低收等證明者,可檢附全家人108年度國稅及所得清單及可佐證之證明) 5.若申請人本人或同住之一等親、二等親屬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並核定通知書,可一併附上。 6.若申請人具志願服務志工資格,可一併附上學生志願服務志工證及服務紀錄單影本。 以上資料請送至系辦。 本獎學金不可兼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