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vity day:2022-02-24
Published At: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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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updated
紀念鄧立登先生及鄧劉治妹女士清寒獎助金 ※請同學注意各獎學金的排他性。 1.本院在學學生。 2.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 3.前一學年學業等第績分(學業GPA)2.7(或百分制70分)以上,操行成績A以上者。大一學生則為前一學期學業等第績分及操行成績符合前述標準者。 二、受領本獎助金者,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三、名額與金額:每學年本院5系(含所)各2名,合計共10名為原則,每名每年至少獎助新臺幣肆萬元整,審查委員得視當年度申請情形決定名額數及增加每名獎助金額。 四、申請時間:111年3月1日起至3月23日止。 五、繳交證件:申請人應向本院各系提出下列申請文件: 1.專用申請書(請至本校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獎助學金\常用表單下載)。 2.全戶戶籍謄本。 3.全戶前一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或免繳稅證明。 4.下列文件之一:
5.前一學年成績單。 6.500字以內之中文自傳。 7.導師之推薦信1封。
Attachments1:01.本校一般用申請書共通.doc Attachments2:04.110公告-鄧立登.doc Attachments3:05.鄧立登先生及鄧劉治妹女士獎助金要點.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