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vity day:2022-02-24
Published At:2022-02-24
Views:447
2022-02-24 updated
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學生論文獎
一、目的: 為鼓勵本校具有研究潛力之學士班學生從事學術研究工作,並獎勵其研究成果,特訂定本要點。
二、獎項種類: 獎項分為學士班學生論文傅斯年獎、校長獎、院長獎及優良獎四類,得獎者除頒予獎狀並公開表揚外,傅斯年獎及校長獎得同時頒給獎金,金額另訂之。
1. 各學系推薦名額:至多2名
2. 院長獎及優良獎名額:由各學院審定(不限)。 3. 傅斯年獎候選名單:學院得推薦1名。 4. 校長獎名額:傅斯年獎評審委員會審定。 5. 傅斯年獎名額:至多6名。 備註:110學年度得獎者均頒予獎狀;另頒發傅斯年獎獎金壹萬元、校長獎獎金陸仟元。 三、獎勵對象: 限本校學士班在學學生且為論文之主要研究者及撰稿者,論文之研究工作主體必須在本校就學期間完成。如以共同研究成果申請者,應將每一參與研究者之具體工作內容與貢獻分別說明,並由全體研究者簽名證明。
四、申請方式: 本校學士班在學學生於每年5月1日前,依本校當年度公告之申請方式及論文格式連同下列資料,向所屬學系或適當學系所及學位學程(以下簡稱學系所)提出申請:
(一)經三位口試委員審查通過之學生論文三份(含電子檔及口試委員會審定書)。 (二)學生論文指導老師推薦書(不限格式)。
五、應用表單:
1.學生論文獎申請書 (每年4月1日起開放網路申請)
2.學生論文口試記錄表 (含指導教授在內3位口試委員) 3.學生論文格式規範 (包括論文口試委員審定書) 4.學生論文共同研究人證明書 (非共同研究則免) Attachments1:10.學士班學生論文獎評審作業流程.pdf Attachments2:08.學士班學生論文獎.pdf Attachments3:09.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學生論文獎評審要點.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