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班修業年限為二至七年。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自轉入博士班起,其修業年限依照前項規定辦理。博士班畢業最低學分為十八學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至少須修滿三十學分。以上均不包括畢業論文。
1.台大會計系博士班手冊(各學年度版本)測驗名稱 | 標準 |
全民英檢(GEPT) |
中高級複試
|
網路化托福測驗 (TOEFL-iBT) |
86 |
IELTS | 6.5 |
多益測驗 (TOEIC) | 790 |
本所博士班研究生應就下列學域或由本所教師組成之博士班小組同意之其他學域擇一為主要輔助學域
1.中級會計學:大學未曾修習且未具會計師資格者必須補修本系之中級會計學,以70分為通過標準。本科為「會計實證研究」的先修課程。
2.成本會計學或管理會計學:大學未曾修習且未具會計師(或高考)單科及格證明者必須補修本系之「管理會計與數據分析」,以70分為通過標準。本科為「會計分析研究」的先修課程。
3.審計學:大學未曾修習且未具會計師(或高考)單科及格證明者必須補修本系之審計學,以70分為通過標準。本科為「會計分析研究」的先修課程。
上述科目,曾在他校研究所修習過類似或相當課程者,得提出申請,由本所博士班小組審定是否准予免修。
1.博士班修課科目表
2.其他說明:
(1) 學分抵免
共同必選科目中,若研究生進博士班前,曾於本校或他校修習過,可於入學後的開學二週內提出申請,經本所博士班委員會同意後,得以免修,但必須以其他相關科或更高深課程替代,取得學分。
必選及選修科目等課程以三學分為原則,如欲修習二學分之課程時,應先經博士班委員會同意。
(3) 修課建議事項
博士班同學請優先選擇課程識別碼M或D課程作為共同必選或輔域選修課程,原則上博委會不鼓勵博士班同學修習課程識別碼為U開頭的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