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班
博士班課程介紹

 博士班修業年限為二至七年。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自轉入博士班起,其修業年限依照前項規定辦理。博士班畢業最低學分為十八學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至少須修滿三十學分。以上均不包括畢業論文。

本所博士班課程可分為下列三個部分:
  • 本所指定必修課程
  • 本所指定必修或相關領域內選修之課程
  • 本所未指定之其他相關領域選修課程
英語能力
自九十八學年度入學之博士生,畢業前須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能力之英語能力檢測證明,不得以本校「研究生線上英語」課程抵免。各英語能力測驗應通過之門檻如下:
測驗名稱 標準
全民英檢(GEPT) 中高級複試
網路化托福測驗 (TOEFL-iBT) 86
IELTS 6.5
多益測驗(TOEIC) 790
自100學年度起入學生適用
輔助學域

本所博士班研究生應就下列學域或由本所教師組成之博士班小組同意之其他學域擇一為主要輔助學域

  • 組織行為與心理學
  • 財務金融與經濟學
  • 資訊管理與作業管理
先修課程
大學部

(一)中級會計學

大學未曾修習且未具會計師資格者必須補修本系之中級會計學,以70分為通過標準。本科為「會計實證研究」的先修課程。

(二)成本會計學或管理會計學

大學未曾修習且未具會計師(或高考)單科及格證明者必須補修本系之成本與管理會計,以70分為通過標準。本科為「會計分析研究」的先修課程。

(三)審計學

大學未曾修習且未具會計師(或高考)單科及格證明者必須補修本系之審計學,以70分為通過標準。本科為「會計分析研究」的先修課程。

 

上述科目,曾在他校研究所修習過類似或相當課程者,得提出申請,由本所博士班小組審定是否准予免修。

博士班必修學分
科目 學分數
會計實證研究一 3
會計實證研究二 3
會計分析研究 3
論文寫作一 3
論文寫作二 3
研究方法共同必選三科
  科目 學分數
1 計量經濟理論(一)(經濟學研究所),必選 2
2 就下列科目擇二  
  計量經濟理論(二)(經濟學研究所) 2
  計量經濟理論(三)(經濟學研究所) 4
  多變量分析 3
  實驗設計 (商研所或心研所) 3
基礎學科共同必選兩科
科目 學分數
個體經濟理論(一)(經濟學研究所) 4
會計學專題研究討論必選四科
科目 學分數
會計學專題研究討論(一) 1
會計學專題研究討論(二) 1
會計學專題研究討論(三) 1
會計學專題研究討論(四) 1

 

 選修科目三科(或以上)

研究生必須就其輔助學域修習至少三科。並於開學兩週前提修課情形審核表,由博士班委員會同意選修。

 

  • 學分抵免

共同必選科目中,若研究生進博士班前,曾於本校或他校修習過,可於入學後的開學二週內提出申請,經本所博士班委員會同意後,得以免修,但必須以其他相關科或更高深課程替代,取得學分。

  • 必選及選修課程學分數

共同必選及選修科目等課程以三學分為原則,如欲修習二學分之課程時,應先經博士班委員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