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
碩士班招生辦法
碩士班
研究所之宗旨,為專門學術研究,培養高級人才。研究生除接受本所學術研究所必須之基礎學科為主修科目外,尚須選擇與其研究範圍有關之各研究所學科作為輔修科目,在指導教授之指導下,獨立完成研究論文。

 

本所碩士班招收大學畢業生及同等學力者,考生主修科目不限,目前招生方式分為甄試入學及考試入學,相關辦法如下:(年度簡章內容請以本校教務處招生資訊網頁公告為主)

甄試入學
組別 入 學 資 格 甄 試 項 目  
甲組
(主修會
計)
國內大學院校或國外大學之文商、管理、經濟學等之相關學系畢業(含應屆)生,在校學業成績總名次列全班()人數前30%者優先考慮。 一、審查(佔總成績50%)*
1.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2.報名應繳交之資料
  •  歷年成績單及名次證明書
  •  學位證書或學生證
  •  學習計畫書
  •  其他相關個人能力經歷等證明文件
  •  英文測驗成績

   本所接受三年內有效之TOEIC、托福、雅思或其他足以證明英文能力之文件

二、口試(佔總成績50%)
時間地點詳見簡章說明

 
乙組

(主修商業智慧與資料分析)
在校學業成績總名次列全班()人數前30%者優先考慮。 一、審查(佔總成績50%)*
1.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2.報名應繳交之資料
  •  歷年成績單及名次證明書
  •  學位證書或學生證
  •  學習計畫書
  •  其他相關個人能力經歷等證明文件
  •  英文測驗成績
    本所接受三年內有效之TOEIC、托福、雅思或其他足以證明英文能力之文件

二、口試(佔總成績50%)
時間地點詳見簡章說明
 
一般入學考試(會計組)
筆試(60%)

一、英文(A)
二、國文
三、中級會計學
四、成本與管理會計
五、審計學

英文(A)成績未達該科本校到考生前50%者,不予錄取。

英文(A)加權25%。

 
口試(40%) 口試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