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名稱 | 對象及資格 | 繳交文件 | 名額與獎金 | 申請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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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學會計系大一至三在校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
1. 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書 2. 成績證明(大一:新生入學成績及高三成績單)。 3. 戶口名簿影本。 4. 五百字以內之中文自傳或師長推薦。 5. 其他證明文件(如前一年度國稅局全戶所得資料清單、中低收入戶證明、免繳所得稅證明、家中突遭變故說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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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至大三在校生各2名,共6名,每名20,000元。 |
請於9/23(一)前繳交至系辦。 |
臺灣大學EMBA會管學會獎助學金 |
本系學士班在學生,前學期GPA 2.7、操行A以上,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 |
本系2名,每名20,000元。 |
請於9/23(一)前送交系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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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清吳李麗雲清寒獎助學金 |
本系學士班在學生,前學期GPA 2.7、操行A以上,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 |
本系2名,每名20,000元。 |
請於9/23(一)前送交系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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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相關學系在學生,前學期學業80分、操行A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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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表 |
全部100名,每名30,000元。 |
請於10/15(二)前郵寄至該基金會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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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含)以上同學, 前學年學業、操行80分以上,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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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採取網路申請:https://pse.is/TNVKP |
經核定後,各12,000元。 |
請於9/23(一)~10/13(日)直接於線上申請。
該會預計於11/15(五)公佈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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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理學院在學之博士生,並經由指導教授和所長推薦之。 2. 未領取校/院優秀博士生獎學金、管院博士生獎助學金。 |
1. 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書 2. 前一學年度成績單(博一生提供碩士班歷年在學成績)及獎懲紀錄證明各1份。 3. 導師或指導教授之推薦信1封。 |
本所2名,每名200,000元。 |
請於9/4(三)前繳交至系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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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院以統計方法進行研究之本國在學博士生,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並經由經由指導教授和所長推薦之。 |
1. 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書 |
全院1名,每名80,000元。 |
請於9/4(三)前繳交至系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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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優秀人才獎學金 |
具中華民國國籍、家境困難之在學生,前學年GPA 學業、操行80分以上,並未受記過處分。 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 元大獎助學金申請書、個資保護隱私權聲明書、受獎同學申請切結書、2. 上一學年成績單影本、3. 自傳、4. 校方推薦函、5. 學生證、身分證正反影本、6. 家境困難證明。 |
依獲獎次數大學部第一次200,000元、第二次100,000元、第三次50,000元,碩士班200,000元且以一次為限。 |
請於9/4(三)前送交系辦。 管院辦預計於11月底通知獲獎同學。 |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本系所(不含新生)在學生,前學年學業及操行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 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 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表、匯款同意書 |
本系大學部3名,各30,000;研究所3名,各50,000。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表、匯款同意書 |
請於9/23(一)前送交系辦。
該基金會預計於11月底通知獲獎同 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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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表) |
獎助學金名稱 | 對象及資格 | 繳交文件 | 名額與獎金 | 申請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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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孫哲生先生學術基金會獎學金 |
大一(不含)以上 具中華民國國籍、家境困難之在學生,前學年學業80分、操行75分以上,家境清寒者。 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 該會專用申請書; 2. 學生證正面影本加蓋111-1註冊圓章或註冊組/研教組機器購買之在學證明正本; 3. 前一學年本校成績單正本(研究生如有修習中山學術之相關課程,請於成績單上標註)、操行證明書; 4. 家境說明(可直接寫於申請書上或另以A4紙騰打1張); 5. 家境清寒相關證明(如政府低收、中低收或前一年度全家人國稅局所得資料清單正本); |
全部大學生8名,每名20,000元;研究生4名,每名30,000元。 系上可推薦1名參與初選。 |
請於9/4(三)前送交系辦。 學校預計於11月底通知獲獎同學。 |
亞細亞銀行獎學金 |
管院碩、博士班在學生,研究領域與金融創新相關者。 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 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書 2. 論文大綱或研究計畫書(四頁以內) 3. 歷年成績單 4. 指導教授推薦函 5. 相關證明文件 |
全院1 名,每名120,000元。 |
請於9/23(一)前送交系辦。 |
1963年國立臺灣大學商學系畢業校友獎勵清寒學生獎學金 |
管院二年級(含)以上同學,上學年學業、操行80分以上。 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 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書 2. 上學年度全年成績單 3. 清寒證明或全戶全年收入完稅證明 4. 最近正面黑白半身照片1張 5. 個人簡歷 6. 其他 |
本系1名,每名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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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9/23(一)前送交系辦。
管院預計於11月底通知 獲獎同學。 |
朱敬一院士、陳添枝教授管理學院勵學獎學金 |
本系在學生,上學年學業、操行80分以上。 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 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書 2. 上學年度全年成績單 3. 清寒證明或全戶全年收入完稅證明 |
本系1名,每名50,000元。 |
請於/9/23(一)前送交系辦。 管院預計於 11月底通知 獲獎同學。 |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大學部學生,符合下列各條件者: 1.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65分以上並在班上排名前50%,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無任何小過以上紀錄。 2. 家庭經濟弱勢,為下列之一者 (1) 政府核列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2) 因天災、意外或其他特殊狀況,致家中經濟失依者。 (3) 其他特殊情形,經本會認定者。 3. 未領取其他校外獎助學金。 |
2. 前學期之學業、操行成績証明單,學業成績需加註班上之排名對照班級總人數。 3.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乙份。 4. 可證明家庭經濟情況之相關文件影本乙份,並請提供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若申請人本人或同住之一等親、二等請屬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核定通知書,可一併附上書面證明。 6. 若申請人具志願服務志工資格,可一併附上學生志願服務志工證及志願服務紀錄單影本一份。 |
每名25,000元。 |
請於9/4(三)前繳交至系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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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EMBA校友何麗梅女士獎助學金 |
管院大學部一、二年級在校生,有清寒證明或急難所需。 |
1. 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書 2. 成績證明 3. 戶口名簿影本 4. 自傳 5. 師長推薦函 6. 各項有利申請之證明 |
本院2名,各50,000元。 |
請於9/23(一)前送交系辦。 |
大學部學生,上學年度全年成績平均GPA3.5(百分制81.50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85分以上。 當學年度未獲得其他獎助學金。 |
2.上學年學業成績單正本。 3.操行成績及獎懲紀錄證明書正本各1份。 4.在學證明。 5.當學年度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 |
本系1名,每名50,000元。 |
請於9/23(一)前送交系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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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美玲紀念獎學金 |
本系二年級以上同學。 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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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書 2. 上學年學業、操行成績單 3. 清寒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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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2名,各8,000元。 |
請於9/23(一)前送交系辦。
系辦預計於11月中通知申請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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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二以上(含碩一新生)之本籍生(不含延畢、休、退學與研究所碩二以上學生)。 2. 凡持本校前一學年學業等第積分GPA3.38 以上,無一科不及格,且無不良記錄者。 3. 如於本校就學期間曾獲獎者不得再申請。 |
2. 本校前一學年成績單與名次證明正本各1 份、獎懲紀錄證明正本1份。 3. 全家人3 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影本1 份。 4. 政府低收或中低收清寒證明正本(如無者則一律檢附全家人前一年國稅局或稅捐處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或有國稅局浮水印之影本)1份。 |
本系1名,每名暫定30,000元。 |
請於9/23(一)前繳交至系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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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大二(含)以上之本籍生,須家境清 寒,前一學年本校學業平均GPA3.38以上且無懲處記錄者。 |
1. 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書。 2.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獎懲紀錄證明。 3. 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影本加蓋當學期註冊圓戳章。 4. 全家人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含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1份。 5. 持政府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證明擇1正本(如無者則一律檢附全家人前一年國稅局或稅捐處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或以自然人憑證列印之國稅局所得資料清單正本)。 6. 自傳(敘明家境、自己的人格特質,優缺點以及獎助學金對自己的重要性與用途,至少2 張A4)。 |
本系1名,40,000元。 |
請於10/11(五)前繳交至系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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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
本系二年級(含)以上大學部在學生,家境清寒,前學年學業75分(或班排名前50%)、操行80分以上。 |
1. 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表 3. 當事人同意書 4. 系主任推薦信(→名單確認後統一撰寫) 5.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乙份,低收入戶請附鄉鎮公所發給之證明文件。 6. 前一學年在校成績單正本乙份。 7. 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與戶籍謄本乙份。 |
本系2名,各60,000元。 |
請於10/18(五)前送交系辦。 該基金會預計於11月底通知獲獎同學。 |
財團法人中國主計協進社主計獎學金 |
本系所、統計碩士學位學程之學生,前兩學期學業及操行80分以上。 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 該社獎學金申請書及切結書(→名單確認後再請主任/所長推薦簽章) |
本校1名(比GPA),20,000元。 |
請於11/1(五)前送交系辦。 該社預計於12月通知獲獎同學。 |
獎助學金名稱 | 對象及資格 | 繳交文件 | 名額與獎金 | 申請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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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學會計系大一至三在校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
1. 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書 |
大一至大三在校生各2名,共6名,每名20,000元。 |
請於3/20(三)前繳交至系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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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學士班在學生,前學期GPA 2.7、操行A以上,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 |
本系2名,每名20,000元。 |
請於3/20(三)前送交系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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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學士班在學生,前學期GPA 2.7、操行A以上,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 |
本系2名,每名20,000元。 |
請於3/20(三)前送交系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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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相關學系在學生,前學期學業80分、操行A以上。 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 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表 |
全部100名,每名30,000元。 |
請於 3/15(五)前郵寄至該基金會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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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及大學部大三(含)以上上學期總成績平均及操行80分以上,或家境清寒者。
申請本獎助學金之時,申請人本學期需尚未領取其他獎學金,否則須繳回本獎助學金之全額。 |
2. 經學校蓋章之歷年成績單或各學期成績總表正本乙份 3. 系主任或所長之推薦信(名單確認後統一撰寫) 4.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5.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
本系碩士班、學士班各2名,每名分別為25,000、20,000元。作品或影片經評選為優等可再獲10,000元。 |
請於3/1(五)前送交系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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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需符合下列條件,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 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書 |
本系有2個名額,各40,000元。 |
請於3/11(一)前送交系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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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院在學之大學部學生,上一學年學業、操行成績70分以上,家境清寒且未領其他獎助學金者。 |
1. 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書 |
本系5名,每名50,000元。 |
請於3/11(一)前送交系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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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大學部學生,符合下列各條件者: 1.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65分以上並在班上排名前50%,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無任何小過以上紀錄。 2. 家庭經濟弱勢,為下列之一者 (1) 政府核列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2) 因天災、意外或其他特殊狀況,致家中經濟失依者。 (3) 其他特殊情形,經本會認定者。 3. 未領取其他校外獎助學金。 |
1. 財團法人萬海航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獎學金申請書、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2. 前學期之學業、操行成績証明單,學業成績需加註班上之排名對照班級總人數。 3.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乙份。 4. 可證明家庭經濟情況之相關文件影本乙份,並請提供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若申請人本人或同住之一等親、二等請屬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核定通知書,可一併附上書面證明。 6. 若申請人具志願服務志工資格,可一併附上學生志願服務志工證及志願服務紀錄單影本一份。 |
每名25,000元。 |
請於2/27(二)前繳交至系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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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領域以與經濟、金融市場相關之博士生,2 名給在臺灣讀研究所、2 名給赴美發表國際論文。 |
1. 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書 |
管院共2名,每名美金5,000元。 |
請於4/12(五)前送交系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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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每科成績均及格,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 2. 低收入戶、單親家庭亟需幫助者或清寒家庭者優先。 3. 未領有其他獎助學金者。 4. 由師長或主任推薦,有特殊表現者。 5. 在學術期刊發表會計相關文章。 6. 其他提議。 |
1. 填妥之申請表乙份。 2. 經學校蓋章之上一學年度成績總表正本乙份。 3.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4. 屬於低收入戶、單親家庭亟需幫助者或清寒家庭者,應檢附政府單位發給之一、二、三級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乙份,或家境清寒未達政府認定之一、二、三級低收入戶者,得檢附里長清寒證明等憑證。 5. 屬於未領有其他獎助學金者,應檢附聲明書乙份。 6. 屬於由師長或主任推薦,有特殊表現者,應檢附系主任或所長之推薦信,並述明特殊事蹟。 7. 屬於在學術期刊發表會計相關文章者,應檢附發表於學術期刊的文章影本乙份。 8. 其他證明文件。 |
本系可提報3名參加複審,審核通過頒給10,000及獎狀。 |
請於6/17(一 )前繳交至系辦。 |
獎助學金名稱 | 對象及資格 | 繳交文件 | 名額與獎金 | 申請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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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會計學系書馨獎獎助學金 (系友鄭旭然先生捐設) |
臺大學會計系大一至三在校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占全班排名前40%以內,品行優良且無不良紀錄者。 2. 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 |
1. 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書 2. 成績證明(大一:新生入學成績及高三成績單)。 3. 戶口名簿影本。 4. 五百字以內之中文自傳或師長推薦。 5. 其他證明文件(如前一年度國稅局全戶所得資料清單、中低收入戶證明、免繳所得稅證明、家中突遭變故說明等)。 |
大一至大三在校生各2名,共6名,每名20,000元。 |
請於9/22(五)前繳交至系辦。 |
臺灣大學EMBA會管學會獎助學金 |
本系學士班在學生,前學期GPA 2.7、操行A以上,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 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本系2名,每名20,000元。 |
請於9/22(五)前送交系辦。
系辦預計於10月通知申請同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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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清吳李麗雲清寒獎助學金 |
本系學士班在學生,前學期GPA 2.7、操行A以上,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 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本系2名,每名20,000元。 |
請於9/22(五)前送交系辦。
系辦預計於10月通知申請同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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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相關學系在學生,前學期學業80分、操行A以上。 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 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表 2. 親筆撰寫之自傳 |
全部100名,每名30,000元。 |
請於10/15(日)前郵寄至該基金會申請。
該基金會預計於學期末前通知獲獎同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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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含)以上同學, 前學年學業、操行80分以上,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限未曾獲該會「莘莘向榮獎助學金者」。 |
一律採取網路申請:https://pse.is/TNVKP |
經核定後,各12,000元。 |
請於/9/18(一)~10/3(二)直接於線上申請。
該會預計於10/21(六)公佈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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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理學院在學之博士生,並經由指導教授和所長推薦之。 2. 未領取校/院優秀博士生獎學金、管院博士生獎助學金。 |
1. 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書 2. 前一學年度成績單(博一生提供碩士班歷年在學成績)及獎懲紀錄證明各1份。 3. 導師或指導教授之推薦信1封。 |
本所2名,每名200,000元。 |
請於9/22(五)前繳交至系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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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院以統計方法進行研究之本國在學博士生,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並經由經由指導教授和所長推薦之。 |
1. 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書 |
全院1名,每名80,000元。 |
請於9/22(五)前繳交至系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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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表) |
獎助學金名稱 | 對象及資格 | 繳交文件 | 名額與獎金 | 申請期限 |
---|---|---|---|---|
元大優秀人才獎學金 |
具中華民國國籍、家境困難之在學生,前學年GPA 學業、操行80分以上,並未受記過處分。 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 元大獎助學金申請書、個資保護隱私權聲明書、受獎同學申請切結書 2. 上一學年成績單影本 3. 自傳(至少500字以上) 4. 校方推薦函 5. 學生證正反影本 6. 身分證正反影本 7. 家境困難證明 |
依獲獎次數大學部第一次200,000元、第二次100,000元、第三次50,000元,碩士班200,000元且以一次為限。 |
請於9/22(五)前送交系辦。 管院辦預計於11月底通知獲獎同學。 |
財團法人孫哲生先生學術基金會獎學金 |
大一(不含)以上 具中華民國國籍、家境困難之在學生,前學年學業80分、操行75分以上,家境清寒者。 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 該會專用申請書; 2. 學生證正面影本加蓋111-1註冊圓章或註冊組/研教組機器購買之在學證明正本; 3. 前一學年本校成績單正本(研究生如有修習中山學術之相關課程,請於成績單上標註)、操行證明書; 4. 家境說明(可直接寫於申請書上或另以A4紙騰打1張); 5. 家境清寒相關證明(如政府低收、中低收或前一年度全家人國稅局所得資料清單正本); |
全部大學生8名,每名20,000元;研究生4名,每名30,000元。 系上可推薦1名參與初選。 |
請於9/22(五)前送交系辦。 學校預計於11月底通知獲獎同學。 |
亞細亞銀行獎學金 |
管院碩、博士班在學生,研究領域與金融創新相關者。 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 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書 2. 論文大綱或研究計畫書(四頁以內) 3. 歷年成績單 4. 指導教授推薦函 5. 相關證明文件 |
全院1 名,每名120,000元。 |
請於9/22(五)前送交系辦。 |
1963年國立臺灣大學商學系畢業校友獎勵清寒學生獎學金 |
管院二年級(含)以上同學,上學年學業、操行80分以上。 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 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書 2. 上學年度全年成績單 3. 清寒證明或全戶全年收入完稅證明 4. 最近正面黑白半身照片1張 5. 個人簡歷 6. 其他 |
本系1名,每名30,000元。
|
請於9/22(五)前送交系辦。
管院預計於11月底通知 獲獎同學。 |
朱敬一院士、陳添枝教授管理學院勵學獎學金 |
本系在學生,上學年學業、操行80分以上。 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 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書 2. 上學年度全年成績單 3. 清寒證明或全戶全年收入完稅證明 |
本系1名,每名50,000元。 |
請於10/11(三)前送交系辦。 管院預計於 11月底通知 獲獎同學。 |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大學部學生,符合下列各條件者: 1.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65分以上並在班上排名前50%,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無任何小過以上紀錄。 2. 家庭經濟弱勢,為下列之一者 (1) 政府核列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2) 因天災、意外或其他特殊狀況,致家中經濟失依者。 (3) 其他特殊情形,經本會認定者。 3. 未領取其他校外獎助學金。 |
2. 前學期之學業、操行成績証明單,學業成績需加註班上之排名對照班級總人數。 3.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乙份。 4. 可證明家庭經濟情況之相關文件影本乙份,並請提供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若申請人本人或同住之一等親、二等請屬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核定通知書,可一併附上書面證明。 6. 若申請人具志願服務志工資格,可一併附上學生志願服務志工證及志願服務紀錄單影本一份。 |
每名25,000元。 |
請於9/21(四)前繳交至系辦。 |
|
財團法人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本系所(不含新生)在學生,前學年學業及操行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 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 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表、匯款同意書 2. 成績單影本 3. 操行證明書 4. 學生證影本(須加蓋註冊圓章) 5. 身分證影本 |
本系大學部3名,各30,000;研究所3名,各50,000。 |
請於10/6(五)前送交系辦。 該基金會預計於11月底通知獲獎同 學。 |
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
前本系二年級(含)以上大學部在學生,家境清寒,前學年學業75分(或班排名前50%)、操行80分以上。 |
1. 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表 3. 當事人同意書 4. 系主任推薦信(→名單確認後統一撰寫) 5.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乙份,低收入戶請附鄉鎮公所發給之證明文件。 6. 前一學年在校成績單正本乙份。 7. 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與戶籍謄本乙份。 |
本系2名,各60,000元。 |
請於10/25(三)前送交系辦。 該基金會預計於11月底通知獲獎同學。 |
在學大二(含)以上之本籍生,須家境清 寒,前一學年本校學業平均GPA3.38以上且無懲處記錄者。 |
1. 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書。 2.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獎懲紀錄證明。 3. 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影本加蓋當學期註冊圓戳章。 4. 全家人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含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1份。 5. 持政府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證明擇1正本(如無者則一律檢附全家人前一年國稅局或稅捐處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或以自然人憑證列印之國稅局所得資料清單正本)。 6. 自傳(敘明家境、自己的人格特質,優缺點以及獎助學金對自己的重要性與用途,至少2 張A4)。 |
本系1名,40,000元。 |
請於10/25(三)前繳交至系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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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中國主計協進社主計獎學金 |
本系所、統計碩士學位學程之學生,前兩學期學業及操行80分以上。 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 該社獎學金申請書及切結書(→名單確認後再主任推薦簽章) |
本校1名(比GPA),20,000元。 |
請於11/16(四)前送交系辦。 該社預計於12月通知獲獎同學。 |
獎助學金名稱 |
對象及資格 |
繳交文件 |
名額與獎金 |
申請期限 |
國立臺灣大學會計學系陳校友永續清寒獎助學金(系友陳女士捐設) |
本系學士班女性在學生(臺南女中畢業且設籍臺南者優先),前學期GPA 2.7、操行A以上,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 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 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書 2. 成績證明(大一:新生入學成績及高三成績單)。 3. 戶口名簿影本。 4. 五百字以內之中文自傳或師長推薦。 5. 其他證明文件(如前一年度國稅局全戶所得資料清單、中低收入戶證明、免繳所得稅證明、家中突遭變故說明等)。 |
本系2名,每名30,000元。 |
請於3/14(五)前繳交至系辦。 |
系友陳女士補助114學年住宿獎學金 |
本系學士班女性在學生(臺南女中畢業且設籍臺南者優先),住校或外宿者。 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同上 |
本系1名,30,000元。 |
請於每學年開學後一個月內繳交至系辦。 |
(系友鄭旭然先生捐設) |
臺大學會計系大一至三在校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占全班排名前40%以內,品行優良且無不良紀錄者。 2. 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 |
同上 |
大一至大三在校生各2名,113-2學期尚有3名,每名20,000元。 |
請於3/14(五)前繳交至系辦。 |
臺灣大學EMBA會管學會獎助學金 |
本系學士班在學生,前學期GPA 2.7、操行A以上,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 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同上 |
本系2名,每名20,000元。 |
請於3/14(五)前送交系辦。
系辦預計於4月通知申請同學。 |
吳文清吳李麗雲清寒獎助學金 |
本系學士班在學生,前學期GPA 2.7、操行A以上,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 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同上 |
本系2名,每名20,000元。 |
請於3/14(五)前送交系辦。
系辦預計於4月通知申請同學。 |
工商相關學系在學生,前學期學業80分、操行A以上。 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 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表 2. 親筆撰寫之自傳 |
全部100名,每名30,000元。 |
請於3/15(六)前郵寄至該基金會申請。
該基金會預計於學期末前通知獲獎同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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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新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