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
碩士班課程介紹
(一)碩士班研究生畢業須修滿四十五學分,不包括畢業論文;自九十四學年度入學之碩士生,畢業前須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能力之英語能力檢測證明,不得以本校「研究生線上英語」課程抵免。惟大學部於英語系國家就讀或外籍生、僑生以英語為母語,或特殊狀況經系務會議討論投票同意者不在此限。各英語能力測驗應通過之門檻如下:
測驗名稱 標準
全民英檢(GEPT) 中高級

網路托福測驗

(TOEFL-iBT)

86
IELTS 6.5
多益測驗 (TOEIC)  790
自100學年度起入學生適用
(二)各學科學業成績以7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得補考,必修科目應重修。
(三)每學期至多修習21學分,但經所長核可者不在此。
(四)碩士班先修課程及修業課程規定,請參照各年度碩士班手冊

 
碩士班手冊(113學年度)
碩士班手冊(111學年度)
碩士班手冊(109學年度)
碩士班手冊(108學年度)
碩士班手冊(105學年度)

 
必選修科目,共計45學分:
碩士班(會計組)管理必選類替代課程
一、碩士班(會計組)管理必選類的替代課程-113學年度起在校生適用

二、個案申請之原則:

1.會研所乙組為「商業智慧及資料分析組」,方法選修類以修習管理學院『商業資料分析學分學程』內的課程為原則,請以手冊內之規定進行修課。

2.手冊內載明『經所長核可之其他更高深課程』,其應為與『商業資料分析學分學程』所列之課程相近,並為該門課的進階課程,始可提出申請,作為充抵(替代)課程。

3.若同學欲提出申請,請準備被充抵欲充抵的兩門課課綱,並請詳細說明兩門課的相似處及後者為更高深課程可以作為充抵的理由後,送請系主任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