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佈日期:2026-07-15
瀏覽數:160 2026-07-15 更新
撰文者/會計學系研究所博士班 余芊慧、李幸容
臺大會計系於05月14日的Workshop,非常榮幸邀請到Washington State University的Jeffrey Gramlich老師發表他的最新研究:Insights from Auditors’ Disclosures of How They Addressed Critical Audit Matters。 本研究探討擴充式查核報告中,查核人員對關鍵查核事項所揭露的查核程序,是否能提供有關查核品質與財務報導可信度的資訊。過去傳統查核報告大多只提供無保留或非無保留意見,投資人很難觀察查核人員實際執行了哪些查核工作。因此,本文的核心問題是:關鍵查核事項中「查核人員如何處理重大查核事項」的揭露,是否能反映查核努力、查核品質,並進一步影響投資人對財務報表的信賴程度。 研究背景來自美國公開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於2019年要求美國上市公司查核報告揭露關鍵查核事項。該制度希望降低查核人員與投資人之間的資訊不對稱,讓投資人了解哪些事項涉及特別具挑戰性、主觀性或複雜性的查核判斷,以及查核人員如何回應這些風險。不過,市場上也有疑慮認為關鍵查核事項可能只是制式化揭露,未必能提供有用資訊,因此本文將查核程序揭露是否具有資訊內涵視為主要實證問題。 本文樣本來自2019至2022年美國大型加速申報公司,資料來源包括查核資料庫、公司財務資料庫與股票報酬資料庫,最終取得7,351個公司年度觀察值,涵蓋2,417家公司。本文利用關鍵查核事項的文字內容,並透過程式擷取其中描述的查核程序,再將其分類為十種類型,例如控制測試、專家使用、方法評估等。主要變數包括揭露之查核程序總數,以及不重複查核程序數量。 在研究設計上,本文主要檢驗兩個問題。第一,關鍵查核事項揭露的查核程序是否能反映查核表現與查核品質。作者先檢驗查核程序數量是否會隨財務報導複雜度與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增加而提高,並以財務報表中貨幣項目標籤的數量衡量財務報導複雜度。接著,檢驗查核程序是否與其他查核投入指標一致,包括查核公費、查核報告延遲,以及盈餘公告時的查核完成程度。最後,以後續重編,以及公司是否剛好達成或略高於分析師預測,作為查核品質的代理變數。 第二,本文檢驗投資人是否會使用關鍵查核事項中的查核程序資訊來評估財務報導可信度。具體而言,分析當查核報告揭露較多查核程序時,市場價格對盈餘與淨資產的反應是否更強。若投資人認為較多查核程序代表查核較嚴謹、財務報表較可信,那麼盈餘與淨資產的價值攸關性應該會提高。為了區分不實表達風險與查核程序的效果,本文亦將查核程序數量依財務報導複雜度進行風險調整。 實證結果顯示,關鍵查核事項揭露的查核程序確實具有資訊內涵。首先,查核程序數量會隨財務報導複雜度增加而提高,表示查核人員會針對較高誤述風險執行更多查核工作。其次,查核程序數量與查核公費、查核報告延遲、查核完成程度皆呈正向關係,顯示這些揭露能反映查核嚴謹程度。此外,揭露較多查核程序的公司,後續較不容易發生重編,也較不容易出現剛好達成或略高於分析師預測的情況,支持查核程序揭露與較高查核品質有關。 在投資人反應方面,本文發現當查核程序揭露程度較高時,盈餘與淨資產的價值攸關性也會提高。這代表市場會對這些財務數字給予更高權重,顯示投資人認為較詳細的查核程序揭露提升了財務報表可信度。因此,本文主張,關鍵查核事項揭露不只是揭露風險本身,更重要的是提供投資人有關查核人員如何回應風險的資訊。 本文的貢獻在於提供一個更直接觀察查核努力的方式。過去查核品質研究通常只能依賴查核公費、四大事務所、專家使用或重編等間接代理變數,但本文利用關鍵查核事項中揭露的查核程序,直接捕捉查核人員在重大查核事項上的工作投入。研究結果顯示,查核程序揭露並非單純制式化文字,而是能傳遞查核嚴謹程度與財務報導可信度的重要資訊,並補充了擴充式查核報告與查核品質文獻。 參與本次討論的廖芝嫻老師、劉心才老師、尤琳蕙老師、曾智揚老師、高偉娟老師、黃祥宇老師、謝昇峯老師、陳思帆老師、朱玉芳老師、黃盈綺老師、張文馨老師提出了許多寶貴的見解,博士班學生也積極參與和講者的討論。講者感謝所有提問者的建議,很高興能在臺大會計系分享最新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