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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財務金融學系雙主修/轉系申請事項及個人資料表下載
活動起日:2022-06-01 
發佈日期:2022-06-01 
瀏覽數:322  2022-06-02 更新

111學年度財務金融學系雙主修/轉系申請

 

欲申請雙主修或轉系至財金系者,請詳讀下列注意事項:

1.請先在學校的登記系統登記後,於截止日(6/28下午四點前)前繳交申請資料至財金系辦,申請資料包含「個人資料表」及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2.個人資料表篇幅限制:雙主修1頁為限、轉系2頁為限
3.教務處會將申請轉系/雙主修的學生的成績上傳至系統,供各系查看,本系將以教務處提供的成績為主,因此同學不需另外提供成績單
4.若繳交資料時,有成績未到者,請同學自行聯絡該科老師若7/14晚上24:00前成績未到齊者,本系將不予審查。
5.轉系生之應修學分數及必修科目,請依本校學生轉系辦法第3條規定。雙主修、輔系之應修學分數及必修科目,依經核准申請之學年度規定修讀。
6.其他未盡事項,請參考已公告之雙主修/轉系規定。

 

**轉系/雙主修規定:http://reg227.aca.ntu.edu.tw/tmd/stuquery/student.asp

**學校登記系統:https://reg227.aca.ntu.edu.tw/tmd/apply/default.asp

個人資料表下載:

雙主修

轉系

 

有任何問題,請與承辦人聯絡02-33661096。

 

 

其他臺大規定:

(一)111學年度為延長修業年限之學生,不得申請轉系、輔系(含跨校)及跨校雙主修;111學年度已為延長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學生,不得申請雙主修。

(二)轉系包含同系轉組。輔系、雙主修僅限申請本系以外之其他學系,不含本系之其他組。

(三)申請轉系可填寫2個志願;申請雙主修、輔系可各填寫3個志願(包含跨校),並依轉系、雙主修、輔系之順序進行三階段錄取分發;同一系組同時接受同一學生轉系、雙主修、輔系申請時,錄取之順位為:轉系第一順位,雙主修第二順位,輔系第三順位。

(四)轉系以一次為限,經核准轉系者,不得再申請轉系。

(五)修讀輔系之學生,不得再申請輔系。但已申請放棄輔系資格者,得再申請修讀其他系組,並以一次為限。

(六)修讀雙主修之學生,不得再申請雙主修。但已申請放棄雙主修資格者,得再申請修讀其他系組。

(七)陸生111學年度僅可申請「歷史學系」、「社會工作學系」雙主修。

(八)依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第10條規定,申請保送升學之離島地區學生,依學校規定註冊入學後,不得申請轉校(系、科)。但有特殊情況,報經原保送之地方政府同意者,不在此限。

(九) 依本校學則第四十條之三規定:本校招生簡章中規定入學後不得申請轉系、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學分學程、學位學程或另有其他限制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