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學院院學士學位
設置宗旨
管理學院致力於協助學生適性發展,培育具備「專業創新決策」、「健全品格」與「國際視野」的管理專才。為全面提升學生的國際競爭力,依「國立臺灣大學院學士暨校學士學位設置準則」,特規劃全英語授課院學士學位。
    #適性發展 | 激發個人潛能,探索多元未來。
    #專業培育 淬鍊創新決策能力,拓展全球視野。
    #國際接軌 | 全英語教學環境,拓展全球視野。
課程規劃
 申請資格
一、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滿一年後,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學年第一學期開始前(不含延長修業年限)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修讀本院院學士學位:
1. 已修畢所屬學系學士班一年級之必修課程
2. 各學期成績等第積分平均(GPA)達3.3(含)以上

二、申請者須於規定時程內完成「網站登記」與「Email繳件」,兩者皆完成方與受理:
1. 至本校「轉系、輔系、雙主修專區」網站 (https://reg227.aca.ntu.edu.tw/tmd/stuquery/) 完成登記
2. 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為一個PDF檔案,寄至ntucasecenter@ntu.edu.tw (信件主旨: 「管理學院院學士學位申請」: 學號+姓名)
(1) 申請書
(2) 在學期間歷年成績單 (須含申請當學期之選課紀錄)
(3) 學分修課列表
(4)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錄取名額及方式
錄取名額 每學年核准修讀人數上限為5名 (其中非本院學生至多2名)。
審查方式 依學生提具之申請資料,由本院院學士學位審查小組進行審查。
錄取原則 於預定招收名額範圍內,擇優錄取(得不足額錄取)。
榮譽學士獎狀與全英語授課證明
榮譽學士獎狀
申請資格 1. 符合畢業資格
2. 科目成績: 「核心必選修科目」及「領域專長科目」各科均須達A(含)以上
3. 學期GPA: 且歷年每學期之等第積分平均(GPA)均須達3.8(含)以上
申請時程 至遲應於應屆畢業當年度提出申請,預期不予受理:
1. 第一學期畢業生: 應於10月31日以前完成申請
2. 第二學期畢業生: 應於3月31日前完成申請
審核&授予 經本院院學士審查小組審核通過後,授予本院榮譽學士獎狀
全英語授課證明
申請資格 1. 符合畢業資格
2. 學分門檻: 本院院學士學生,修習本院認可之英語授課課程達90學分(含)以上
審核&授予 經本院院學士審查小組審核通過後,授予證明
提醒 【免看成績門檻】本證明之申請,不受「榮譽學士獎狀」之成績門檻限制
檔案下載
輔導師長晤談紀錄(申請階段)   
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院學士學位申請書   
輔導師長晤談紀錄(修業階段)   
洽詢
* ntucasecenter@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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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自身權益,請於申請前務必再次確認網頁上之最新修訂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