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1.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
2.家境清寒。
3.上學年學業等第績分GPA2.93或百分制75分以上,且不不及格科目者。
金額:25000元。
申請文件:1.本校一般用申請書。
2.上學年成績單。
3.103年度國稅局全戶所得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