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
大學部課程說明

畢業時學生應修最低學分總數 = 共同必修學分 + 通識學分 + 系訂必修學分 + 選修學分(含系訂選修及一般選修)。

112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含112學年度起雙主修本系之學生)
10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含109學年度起雙主修本系之學生)

108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含108學年度起雙主修本系之學生)
106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含106學年度起雙主修本系之學生)
105學年度(含)前入學學生適用

1. 共同必修
  • 外文限修英文。
  • 服務學習甲乙須修本系開授。服務項目為工作為打掃管理學院環境、鼓勵學生從事服務性質活動。
  • 大一國文可與通識A1-A4中任一領域相互充抵,至多3學分。
  • 體育4學分不計入畢業應修學分總數內。
2. 系訂必修 
  • 大一「微積分1234」課程 必須選擇統一教學班。
  • 資管系的「必修課」須修本系老師所開授,本系教師未於預定開課學期開授者除外。
  • 如第一次修課成績不及格,第二次可申請經系主任同意選修他系開授同課名課程(課名必須完全相同)。
3. 通識課程
  • 超修之通識課程(*),不計入畢業學分。
  • 修習本系所屬領域之通識課程(*),不計入選修學分。
  • 修習本系所開通識課程(*),不計入選修學分。
  • 凡屬通識課程之選修課,均不得計入系訂選修。
4. 系訂選修 
  • 系訂選修包括:
    • 本系開授之選修課程(課號IM/課程識別碼 705/725)皆可列入系訂選修。
    • A 、 B 、 C 課程群組須先扣除系必修課的要求後之其他課程方可列入系訂選修。(105學年度前入學學生規定)
    • 凡屬通識課程之選修課,均不得計入系訂選修課 學分。
    • 外系開授選修課程,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核定可列入「系訂選修」的科目,如下所示:
         112大學部系訂選修認列課程清單(112學年度起所有在學學生適用)
         1.以課號為認定標準,其他同名課程但不同課號者不計入本系系訂選修
         2.校規定修習 2 次同課名課程(即使課號不同),僅 1 次可被計入畢業學分
         3.雙主修或輔系者,須同時從其輔雙科系之規定
凡屬通識課程之選修課,均不得計入系訂選修課學分。
5. 一般選修 
  • 本系學生修讀他系之雙主修必修課程,計入選修學分。
  • 全年課程僅修半年及格者,計入畢業學分。
  • 修習「新生專題」及「新生講座」課程,皆計入選修學分。
  • 超修之外(英)文領域課程學分,計入選修學分。
6. 注意事項
  • 各學年度之學期選課日期以及課程公告,請至 臺大課程網 查看並選課。
  • 上課教室:本系課程除大一課程安排在普通教室(普)、共同教室(共)、新生教室(新)外,其餘多在管理學院一號館(管壹)及貳號館(管貳)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