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起日:2020-09-25
發佈日期: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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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5 更新
依據: 國立臺灣大學EMBA校友 何麗梅 女士獎助學金設置辦法
公告事項: 一、獎助對象:申請人需符合下列條件: 首次申請人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本院大學部一、二年級在校生。 2.核發對象為低收入戶或家境清寒且未領有其他獎助學金、或因家中突遭急難變故或其他特殊原因等。 3.品學兼優。 4.由師長或系主任推薦。
1.一般用獎學金申請書(請至本校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獎助學金\常用表單下載) 2.成績證明(大一:新生入學成績及高中成績單;大二以上:在學生之歷年成績單) 3.戶口名簿影本 4.自傳 5.師長推薦函 6.成績或表現優異或具代表性事蹟之相關證明 7.其他有利證明之文件:家庭財務證明(如全戶申報所得稅證明、低收入戶證明、免繳交所得稅證明、家中突遭變故說明等)
附件3:附件1_109公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