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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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元大優秀人才獎學金申請至9/17截止
活動起日:2021-09-01 
發佈日期:2021-09-01 
瀏覽數:238  2021-09-02 更新
財團法人元大文教基金會「元大優秀人才獎學金 」 

財團法人元大文教基金會為嘉勉並協助品學兼優 且家境困難之菁英學子,順利完成學業 ,特依本會章程之規定,設置本獎學金。

本獎學金發給對象,為具備中華民國國籍,家境 困難 之國內高中 職、大學院校及碩士班在學學生。

一、大學組: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大學院校學生,第一次獲獎每名獎學金貳拾萬元、第二次獲獎每名獎學金壹拾萬元、第三次獲獎每名獎學金伍萬元,每名申請以三次為限。

二、碩士組: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大學院校碩士班學生,每名獎學金貳拾萬元,每名申請以一次為限。

申請本獎學金者,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境困難之高中、大學院校及碩士班在學學生。
二、前學年平均學業成績及操行/德行需八十分以上,並未受記過處分。
三、需提供家境困難證明,,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免交所得稅、急難證明等。
四、該學年已獲其他獎學金者,不得再申請本獎學金。
五、經校方確實有獎助必要者,,請檢附校方推薦函。
六、雖未符第二項規定,惟有其他特殊事蹟,足資特別獎勵者。

繳交資料:
一、 資料繳交檢核表。
二、 獎學金申請表。
三、 上一學年成績單影本。(若學校成績以等第表示請檢附對照表)
四、 自傳。(至少500字以上)
五、 校方推薦信。
六、 學生證正反影本。(需蓋有該學年第一學期註冊章、若學生證無註冊章者請另提供在學證明)
七、 身分證正反影本。。
八、 家境困難家境困難證明,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免交所得稅、急難證明、校難證明、校方證明書方證明書……等或本會認可之文件。
九、 個人資料保護隱私權聲明書。
十、 受獎同學申請切結書。

附件1:110年元大優秀人才獎學金設置辦法作業細則申請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