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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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圓點奈米博士班獎學金申請請於8/30(五)前送至系辦
活動起日:2024-08-15 
發佈日期:2024-08-15 
瀏覽數:174  2024-08-15 更新
圓點奈米博士班獎學金設置辦法 
一. 宗旨:台灣圓點奈米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為鼓勵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博士生努力向學,特捐贈新台幣伍佰萬元整,設置「圓點奈米博士班獎學金」。
二. 對象: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在學之博士班學生(由各系推薦)。
三. 名額與金額:
每年共計 5 名:會計學系暨研究所 2 名;工商管理學系暨商學研究所、財務金融學系暨研究所、國際企業學系暨研究所、資訊管理學系暨研究所等合計 3 名。
每名新台幣 20 萬元整。
當年度會計學系暨研究所獲獎人數未足額時,得視獎學金審查委員會決議,將剩餘名額轉移至其他系所。
四. 申請資格:
(一)管理學院在學之博士生,並經由指導教授和所長推薦之。
(二)未領取校/院優秀博士生獎學金、管院博士生獎助學金。
五. 繳交證件:
(一)專用申請書
(二)前一學年度成績單(博一生提供碩士班歷年在學成績)及 獎懲紀錄證明各 1 份
(三)導師或指導教授之推薦信 1 封
六. 申請時間: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註冊後一個月內。收件截止日期及送件窗口詳見當年度公告 。

附件1:圓點奈米博士班獎學金設置辦法.pdf

附件2:本校一般用申請書113最新版.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