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起日:2014-03-27
發佈日期:201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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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2 更新
壹、考試時間及地點 一、考試日期:
二、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考生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考試開始前10分鐘打預備鈴,預備鈴響時不可先行入場。考試鈴響後方得入場;考試結束鈴響畢,應即停止作答。 (二)考生除必要之應用文具外,不得攜帶計算機、簿本紙張或任何電子產品。個人隨身物品可放置於講台前或教室後。 (三)考生應按照編訂座位號碼入座,在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試卷、准考證號碼及座位號碼是否相同,如有不同,應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四)考生入場應試時,請考生務必攜帶學科能力測驗准考證及身分證(或健保卡)應考;未依規定應考者,以缺考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考。 (五)考試開始30分鐘後不得入場。入場後除因生病或特殊原因經監試人員同意之外,考試開始40分鐘內不得離場。
三、考生試場配置表(依學測准考證排序,非試場實際座位)
貳、筆試作答注意事項 一、本項考試除本系特殊規定外,其餘規定應參閱『國立臺灣大學入學考試試場規則』,考生應考前請務必詳閱。 二、本項考試應作答於答案卷上。 三、作答前,應詳閱試題及答案卷上之說明或注意事項,並檢查下列事項: (一)試題及答案卷之科目是否正確,內容有無齊備、完整。 (二)答案卷號碼與座位號碼是否相符。 (三)答案卷之卷面有無污損。 四、答案卷作答注意事項 (一)務必使用藍色或黑色墨水的筆(建議使用筆尖較粗約0.5mm〜0.7mm之原子筆)書寫,不得使用鉛筆,並力求字跡清晰及字體大小適中,否則致評閱人員無法辨認答案者,其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更正時,可以使用修正液或修正帶。 (二)答案卷以每人一份為限,不得要求增補。試題空白處可供作草稿之用。 (三)限在作答區內作答,並應標明題號。 (四)答案卷應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污損、破壞或塗改座位號碼,亦不得書寫考生姓名、座位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文字或符號。 附件1:資管系位置簡圖A5橫.jpg 附件3:平面圖2f.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