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大學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101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38以上,操行成績A以上,無一科不及格,無不良紀錄者。
2.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公費與獎學金,惟低收入戶子女或領有殘障手冊者不在此限。
繳交資料:
1.本校一般用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全戶101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全戶戶籍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