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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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元大清寒優秀人才獎學金」10/02截止申請
活動起日:2016-09-23 
發佈日期:2016-09-23 
瀏覽數:87  2017-02-12 更新

申請資格:1.本校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

     2.前一學期平均學業總成績及操行平均80分以上,未受記過處份。

     3.須提供清寒證明。

     4.本學年已獲其他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金額:每學年200000元。

申請文件:1.獎學金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正本。

     3.清寒證明

     4.學生證及身份證影本。

上述資料請於10/02(二)17:00前送交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