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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起日:2026-09-08
發佈日期: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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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更新
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辦法
一、目的:中央研究院錢故院長思亮博士,畢生致力於教育工作,於民國 40 年至 59 年任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校長長垂 20 年,愛護青年,培育學子,桃李遍佈海內外; 其學者風範治事治學之精神,更令人敬欽景仰!錢博士逝世後,由其公子錢純、煦、 復,於本校設置「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以資紀念。於民國 101 年轉為本校永續基金,以永續嘉惠無數莘莘學子。 二、對象: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含碩一新生)之本籍生(不含延畢、休、退學與研究所碩二以上學生)。 三、名額:資管系推薦2名 四、金額:每名至多新臺幣 3 萬元整。 五、申請資格:凡持本校前一學年學業等第積分 GPA3.38 以上,無一科不及格,且無不良記錄者。 六、繳交文件: (一)本校一般用獎助學金申請書。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當學期之註冊圓戳章)。 (三)申請時前一學年成績單與名次證明正本各一份、獎懲紀錄證明正本一份。 (四)全家人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影本一份。 (五)政府低收或中低收清寒證明正本(如無者則一律檢附全家人前一年國稅局或稅捐處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或有國稅局浮水印之影本)一份。 (六)五百字以內之中文自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