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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起日:2026-09-08
發佈日期: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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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更新
國立臺灣大學亞細亞銀行獎學金設置要點
一、設置宗旨:國立臺灣大學(下稱本校)經濟系蔡仁泰校友 、 商學系廖梧興校友 、 多位臺大之友及前亞細亞銀行董事及股東,與國泰銀行爲緬懷亞細亞銀行暨激勵培育傑出銀行業專業人才,特捐贈本校成立亞細亞銀行獎學金 (下稱本獎學金)永續基金,訂定本要點。 二、本獎學金之獎勵名額與金額: (一)管理學院、社會科學院每學年至多各三名。 (二)法律學院、工學院及電機資訊學院每學年至多各二名。 (三)其餘學院每學年以各一名為原則(學院之認定以國立臺灣大學組織規程附表一所列學院為準)。 (四)每名獎勵金額為新臺幣十萬元整。 前項實際獎勵名額及金額,由本校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下稱本組)視累積孳息情形調整之。 三、申請人須為本校研究所在學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其資格由各學院依其審查機制認定之 (一)第一類:以本校研究生身分發表之論文,其研究主題屬金融、經濟等相關領域, 並以金融創新研究為優先。 (二)第二類:曾獲全國性學術團體、學術機構或政府機關主辦之經濟、金融、管理等相關領域博碩士論文獎、學術研究獎項或競賽獎項(如台灣經濟學會博碩士論文獎、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管理博碩士論文獎等) 。 四、申請時程 本獎學金之申請應於每學年第一學期辦理確切受理期間由各學院自行公告 。 五、繳交文件 (一)共同應繳文件: 1. 專用申請書。 2.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當學期之註冊圓戳章)。 3. 歷年成績單與獎懲紀錄證明(碩士班一年級申請者,應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博士班一年級申請者,應檢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 4. 教授推薦函。 (二)申請第一類資格者,另應檢附下列文件: 1. 碩博士論文大綱或研究計畫書碩博士論文大綱或研究計畫書(以四頁為限)。 2.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無者,免予檢附)。 (三)申請第二類資格者,另應檢附下列文件: 1. 得獎證明文件(如獎狀、得獎公告或主辦單位證明)。 2. 成果證明文件(如論文摘要、全文、競賽作品說明或其他足資證明成果內容之文件)。 3.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無者,免予檢附)。 前項各款申請文件如有不全或需要釐清之處各學院 得依審查需要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或提供獎項性質說明 ;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