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起日:2024-09-30
發佈日期: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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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 更新
113學年度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開始申請
一、申請資格
本國且非在職之博士班一至三年級在學學生。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一)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者。 (二)經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管道入學者。 (三)受領期間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者。
二、獎學金金額與名額
每月獎學金4萬元,獎勵期間為一年,每年需進行續領審核,至多續領至博三結束。 每所至多推薦3名,並須排序。
三、申請方式及期限
請備齊以下文件,於113年10月4日星期五下午5:00前繳交至財金系辦。
1. 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資料表 2. 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限華南銀行、玉山銀行或郵局) 3. 歷年成績單正本(博一請檢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4. 其他優秀證明文件(碩士論文、已發表之學術著作、專利、成果、競賽獲獎證明、參與學術相關活動證明等)
四、注意事項
一、申請資格及相關規範可見教務處網頁:https://www.aca.ntu.edu.tw/w/aca/GAADService_21071211271211713 /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分項 二、本獎不保證一定可續領至博三,未通過續領審核者,將失去受獎資格。 三、先前已申請過113學年度博士班新生獎學金者,可再申請本獎學金。如果沒有要新增其他證明文件,請繳交「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資料表」即可,將以先前繳交之證明文件進行審核。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來信詢問。 承辦人:周小姐,(02)3366-1099,aliciachou@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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